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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已解决问题爸断了三根手指,到底谁该负责啊??
大华公司有一些日常厂房维护的活要干,包给了一个没有任何营业证的包工头周某,我爸在周某手下干活。一天我爸干完活在厂区的仓库前休息,厂方的电工负责人让我爸帮忙拆卸空调,我爸就和另一个干活的去帮忙,卸的过程中用到了铲车,由厂里一个没有任何驾驶铲车执照的电工驾驶。后来空调卸到铲车上,开到仓库门口,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形下,突然降下铲车,我爸扶着空调的手的三个手指就被轧断了。事情发生后谁都不愿负责,劳动局以我爸不是厂里职工,以及包工头周某没有执照的理由不予受理,电工负责人和开铲车的电工以自己也是给公司干活的理由认为自己个人没有责任。可这到底谁该负责,我们家该怎么办,我该告谁,我爸到底有没有责任,要担几成。甚望大家给予帮助,谢谢!!
最佳答案 - 由投票者2008-06-12 00:51:43选出
你好,根据《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个体经济组织与其招用的工人之间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所以,个体户招用的工人在工作过程人身受到伤害,应为工伤。你所述的情况,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赔偿的内容标准,各地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有所差异。按一贯的规定为,受伤劳动者为一至三级残废的,除医疗费由雇主承担外,还要给付:1、一次性补偿金,2、残废补助金,3、护理补助费。建议你到当地的社保局咨询或找一个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查阅。
即便是雇主在事故中没有责任,但是也应该负责“无责任补偿”。
无责任补偿,也称为无过失补偿。系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时,无论事故责任是否属于劳动者本人(除本人犯罪或严重失职外),受职业伤害者都应无条件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就是说,即使劳动者负有事故责任,也要给于他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之所以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原因有三条:
首先,工伤事故是意外发生的。每个劳动者都会在生产、工作时力求确保自身安全,没有人愿意自己在工作中受伤。可以说,发生工伤事故都是意外的,所以工伤事故也被称?“意外伤害事故”。
其次,无责任补偿原则消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无责任补偿原则使所有劳动者了解到,即使不幸发生了工伤,生活也是有保障的,这样会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第三,工伤保险是所有社会保险项目中享受条件最低、待遇水平最高的。正是由于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较高,所以企业为此而缴纳的费用也较多,这会促使企业注意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
所以,你的父亲完全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他的雇主索赔。
其他回答(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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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工伤
应按人身伤害赔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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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儿的泪珠说的法律条文的适用我基本同意,补充几句,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包工头周某同时也可起诉大华公司(以他们雇佣的员工无证驾驶铲车为由),他们都应当对你爸的负伤负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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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是肯定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的
就是所谓的:无过错赔偿
是国家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而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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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不能按照工伤处理的。
应该按照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处理。电工和开铲车的都是为了公司干活的,所以,你爸受伤的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
但因为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要按照过错原则划分责任的,所以,你爸很可能要承担10最多30%的安全注意义务,公司承担主要的甚至是全部的责任。
赔偿的费用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以后治疗费、伤残补助费、法医鉴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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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为工伤。你所述的情况,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即便是雇主在事故中没有责任,但是也应该负责“无责任补偿”。是他管理上的责任。赔偿的费用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以后治疗费、伤残补助费、法医鉴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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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不规范单位干活,真没安全可言。应该告雇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费、法医鉴定费等等。

小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