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 由提问者2006-10-07 14:30:18选出
参保人员使用甲类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参保人员使用乙类药品个人需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根据合政[2001]146号文规定,从2002年元月1日开始,对使用“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的费用暂不收取;目录外的药品由个人自费。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多谢!
参保人员使用甲类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参保人员使用乙类药品个人需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根据合政[2001]146号文规定,从2002年元月1日开始,对使用“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的费用暂不收取;目录外的药品由个人自费。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