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 由提问者2006-10-17 16:28:52选出
依法亮剑,终结“霸王条款”
——人大代表、律师、专家教你出招
http://www.66wz.com 2006年09月20日 15:49
卢放:霸王条款是一种不平等合同条款的通俗叫法,合同条款应该是在自愿、公平、诚实守信这种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白,所谓的霸王条款就是占有优势的经营者,利用自己的优势对另一方的权利作出了一种限制,从而剥夺了另一方的权利,从形式上表现出来一种不平等的做法。
金克明:霸王合同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是公众对这类合同情绪化的一种表达,判断霸王合同,通常有两种方法,他们双方是否处于平等地位,生产厂家和经营者是否属于垄断地位,以及他们的信息是否对称,实力是否相当来判断。霸王合同是格式合同中无效的一种表现形式,在现实生活中,霸王合同大多数是无效的。
主持人:目前,主要有哪几种比较明显的“霸王条款”?
卢放:不平等合同格式的条款的表现形式很多,主要特点就是显失公平,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平等。可以举个例子:某些商场作了一个促销活动的广告,在其中加入了一条“本商场拥有最终解释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释权是双方共同拥有的,这一条款把消费者的解释权给剥夺了,可以说是一种不平等的条款,这种条款比较普遍,被我们排在“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点评的第一条。
飘:不知道嘉宾怎么看待“最终解释权”这个提法。
金克明:最终解释权是典型的霸王条款,我们知道,霸王条款其中的一个特点是,扩大生产者、经营者的权利,限制消费者的权利,最终解释权其本质是扩大了生产经营者的权利,所以它符合霸王条款的特点。
HAPPY:生活中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霸王条款?
冯蒋华:现实生活中,真正称得上霸王条款的其实并不像你说的那么多。出现霸王条款现象,我认为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的原因:1、社会经济生活中,平等、诚信的意识和文化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2、我国市场经济特别是公平交易方面的法律还不完善。3、公民的权利意识,还有待提高。
为何屡禁不止
酒店真黑:目前,霸王条款主要集中在哪些行业?
卢放:霸王条款通常出现在房地产、金融业、物业管理、通讯、邮政、铁路、航空等领域,还有一些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他们利用自己的独占优势,对消费者进行了一些限制,构成了霸王条款。
千家万户:现在通信运营商还是存在欺负客户的行为,比如,通信运营商必须保障客户使用功能实现之外,不再给消费者增添任何消费,但是运营商们往消费者手机里发送广告等行为,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金克明:通讯行业的霸王行为,是比较典型的,他们具有垄断、强势的地位。最近几年,我国对通讯行业的垄断现象,已经采取了许许多多的措施,纵向比较,消费者权益维护得还是比较多。你所说的发送广告,就是一种霸王的表现,是一种“信息骚扰”,这种行为在一些发达国家是禁止的,我们国家在不久的将来也会出台禁止诸如此类行为的法规。
闷着:我觉得大部分行业都有“霸王条款”,为什么经济发展了,而霸王条款也越来越多了?
金克明:由于商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冲突,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霸王条款,这是因为利益的驱使和法律制定的空当,随着经济的发展,霸王条款更加凸现,这也不足为奇。行政部门采取有效合法措施,消费者提升“反霸”意识,立法、司法完善“反霸”条款和保护,我相信这种霸王条款的行为将会越来越少,有序竞争,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现象将会充分地体现。
商人:我是一个普通的商人,现在消费委都是帮消费者的,也应该考虑商家的利益。
金克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对商家和消费者都要一视同,消费委在调解案件过程中,从消费者的角度多考虑一些,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但是,这并不是说商家的利益不予保护,所以维护商家的合法权益事例,也是观存在的,更何况商家是纳税人,是合法组织。
天啊:我觉得“霸王条款”的存在是因为现行的法律没有很好地对商家等做出约束。
冯蒋华:从本质上来讲,霸王条款是不诚信的商业行为。我国现有的法律,对不诚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在总体上还较为薄弱,在某些领域甚至是空白,法律的先天不足,造成不诚信行为的成本不高,再加上执法领域的某些不足,因而使霸王条款现象屡禁不止。这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律滞后导致的现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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