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 由投票者2006-11-03 01:22:03选出
万隆会议1955年4月18日─24日,29个亚非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代表团在印度尼西亚万隆召开亚非会议,史称万隆会议。
万隆会议是从殖民主义压迫下取得独立的亚非国家第一次在没有殖民国家参加下,讨论亚非人民切身利益有关问题的大规模国际会议,反映了亚非人民团结反帝的共同愿望和要求。
万隆会议一致通过了《亚非会议最后公报》。最后公报共有七项内容,包括经济合作、文化合作、人权和自决、附属地人民问题、其他问题、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等内容。
最后公报中《关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宣言》,提出了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相一致的、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十项国际关系原则。这十项原则被认为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准则,成为国际上公认的处理国家关系的基础,被后人称作“万隆精神”。这十项原则是:
(1)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2)尊重一切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3)承认一切种族的平等、承认一切大小国家的平等。
(4)不干预或干涉他国内政。
(5)尊重每一个国家按照《联合国宪章》单独地或集体地进行自卫的权利。
(6)不使用集体防御的安排来为任何一个大国的特殊利益服务;任何国家不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
(7)不以侵略行为或侵略威胁或使用武力来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8)按照《联合国宪章》,通过如谈判、调停、仲裁或司法解决等和平方法以及有关方面自己选择的任何其他和平方法来解决一切国际争端。
(9)促进相互的利益和合作。
(10)尊重正义和国际义务。
参加会议的有阿富汗、缅甸、柬埔寨、中华人民共和国、埃及、埃塞俄比亚、黄金海岸(今加纳)、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日本、约旦、老挝、黎巴嫩、利比里亚、利比亚、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沙特阿拉伯、锡兰(今斯里兰卡)、苏丹、叙利亚、泰国、土耳其、越南民主共和国、南越和也门。发起国为印度、印尼、缅甸、锡兰和巴基斯坦。
周恩来总理率领中国代表团出席会议。会议期间,周恩来总理坚决贯彻中国的外交路线,高举团结反帝的旗帜,提倡“求同存异,协商一致”的原则,得到绝大多数与会国代表的拥护和支持,为会议的成功召开奠定了基础,做出了杰出贡献。
万隆会议作为亚非团结反帝事业的一个具有伟大意义的事件载入史册。万隆会议掀起了亚非拉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新老殖民主义、争取国家独立的浪潮,同时也成为不结盟运动的前奏。会议召开六年后,二十五个亚非独立国家在前南斯拉夫首都贝尔格莱德宣布组成不结盟运动,成为亚非会议的延伸和继续,也开创了亚非拉国家南南合作的先河。
半个世纪过去了,但上述十项原则仍然是那么新鲜,那么具有针对性,那么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十项原则体现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堪称是处理国际关系的经典原则。万隆精神是建立在“不干预或不干涉他国内政”基础之上的,世界各国有权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作为国际社会,应该根据万隆会议十项原则,为发展中国家人权状况的改善创造外部环境。
50年来国际社会的实践证明,以万隆会议十项原则为前提,推行“国家间非暴力多边主义”,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而如果违反万隆会议十项原则,无论是单边、双边还是多边行动,都可能破坏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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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隆会议1955年4月18日─24日,29个亚非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代表团在印度尼西亚万隆召开亚非会议,史称万隆会议。
万隆会议是从殖民主义压迫下取得独立的亚非国家第一次在没有殖民国家参加下,讨论亚非人民切身利益有关问题的大规模国际会议,反映了亚非人民团结反帝的共同愿望和要求。
万隆会议一致通过了《亚非会议最后公报》。最后公报共有七项内容,包括经济合作、文化合作、人权和自决、附属地人民问题、其他问题、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等内容。
最后公报中《关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宣言》,提出了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相一致的、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十项国际关系原则。这十项原则被认为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准则,成为国际上公认的处理国家关系的基础,被后人称作“万隆精神”。这十项原则是:
(1)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2)尊重一切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3)承认一切种族的平等、承认一切大小国家的平等。
(4)不干预或干涉他国内政。
(5)尊重每一个国家按照《联合国宪章》单独地或集体地进行自卫的权利。
(6)不使用集体防御的安排来为任何一个大国的特殊利益服务;任何国家不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
(7)不以侵略行为或侵略威胁或使用武力来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8)按照《联合国宪章》,通过如谈判、调停、仲裁或司法解决等和平方法以及有关方面自己选择的任何其他和平方法来解决一切国际争端。
(9)促进相互的利益和合作。
(10)尊重正义和国际义务。
参加会议的有阿富汗、缅甸、柬埔寨、中华人民共和国、埃及、埃塞俄比亚、黄金海岸(今加纳)、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日本、约旦、老挝、黎巴嫩、利比里亚、利比亚、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沙特阿拉伯、锡兰(今斯里兰卡)、苏丹、叙利亚、泰国、土耳其、越南民主共和国、南越和也门。发起国为印度、印尼、缅甸、锡兰和巴基斯坦。
周恩来总理率领中国代表团出席会议。会议期间,周恩来总理坚决贯彻中国的外交路线,高举团结反帝的旗帜,提倡“求同存异,协商一致”的原则,得到绝大多数与会国代表的拥护和支持,为会议的成功召开奠定了基础,做出了杰出贡献。
万隆会议作为亚非团结反帝事业的一个具有伟大意义的事件载入史册。万隆会议掀起了亚非拉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新老殖民主义、争取国家独立的浪潮,同时也成为不结盟运动的前奏。会议召开六年后,二十五个亚非独立国家在前南斯拉夫首都贝尔格莱德宣布组成不结盟运动,成为亚非会议的延伸和继续,也开创了亚非拉国家南南合作的先河。
半个世纪过去了,但上述十项原则仍然是那么新鲜,那么具有针对性,那么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十项原则体现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堪称是处理国际关系的经典原则。万隆精神是建立在“不干预或不干涉他国内政”基础之上的,世界各国有权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作为国际社会,应该根据万隆会议十项原则,为发展中国家人权状况的改善创造外部环境。
50年来国际社会的实践证明,以万隆会议十项原则为前提,推行“国家间非暴力多边主义”,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而如果违反万隆会议十项原则,无论是单边、双边还是多边行动,都可能破坏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

教官

嘟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