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 由提问者2006-12-28 14:23:16选出
我们所在的这个世界真的很奇妙,有一些东西一旦定义了,便具有惟一性,不容修改,比如客观规律、真理;也有一些东西,从一开始便无法定义,并且人与人的定义也不尽相同,比如爱情、幸福。
爱情就是这样一种很难定义的东西,从“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到“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从牛郎织女七夕鹊桥相会到梁山伯祝英台双双化蝶,这些经典的诗句跟动人的故事都证明了爱情在人们的心中是何等的神圣!切莫说那只是古人眼中的爱情,爱情是不因时间的流逝而改变的,在我们的现代生活中,爱情的笑靥依旧。
爱情是人心中的感觉
爱情首先是一种感觉,是男女双方彼此吸引的最初动力。当我们遭遇爱情时,仿佛进入了一种无法自拔的超然境界,在那个世界里,只有相爱的彼此,一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会引起另一方的情感波动。人们把这种情感的波动赋予了一个极佳的词:缘分。所谓缘分天注定,有缘的两个人纵然相隔万里,也会在彼此相遇的瞬间靠这种奇妙的感觉暗定终身,一见钟情的玄机大概就在于此了。
爱情是人成熟的动力
爱情又是让人成熟的动力。爱情并不总是充满甜蜜的:它往往有苦有甜,有欢笑有泪水,有感动有愤懑,有收获有遗失。爱上一个人,既可以为他(她)付出一切,又可以为他(她)失去一切。就在这看似普通的一失一得中,我们才能体会爱的代价,才能从爱中走向成熟,才能从内心发出“错失的爱恰恰最美丽”的感慨,才能真正理解欢乐并不是爱的全部,人生同样如此。
爱情是人承担的责任
爱情是一种责任。我们应该承认,爱情也是一种责任,这种责任,不像婚姻的责任那样既有法律条文,又有社会道德的监督。单单就爱情而言,似乎游走的余地更大一些,但是,我们希望爱情也是一种责任,是一种恋人之间彼此负责的约束。海誓山盟不应只是一纸空谈,天长地久也不应只是一时心动。为了实现对爱人的千金一诺,我们必须对爱情负责。
爱情是人有限的追求
爱情也是一种追求。没有爱情的人生不是完整的人生。自古就有先人言“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可见,人们对爱情的期盼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追求爱情,不代表所有的爱情都是可以拥有的,只有建立在恋人彼此情投意合基础上的自愿的爱情,才是可行的爱情。也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在生命的岁月里充满爱的芳香。
爱情是人快乐的源泉
爱情是生命的兴奋剂,是人生快乐的源泉。当爱情降临时,那种爱情本身的震撼就是一种幸福,就是一种快乐。有了爱情,原本黯淡的生活一下子充满了阳光;有了爱情,原本孤独的心灵顷刻间充盈着甜蜜;有了爱情,原本枯竭的灵感顿时如泉水般汩汩而出。爱情就是这样一种催人奋进而又让人迷恋的情感,是我们欢乐的源泉。
爱情还是……爱情究竟是什么,谁也无法下一个确切的定义,爱情就是这样千滋百味、包罗万象、欲罢不能而又飘忽不定。随便赋予爱情一个词,它或许都可以演绎得淋漓尽致而又回味无穷。虽然我们永远也不能很好地把持爱情的命脉,但我们却应该把握住自己的爱情,当真爱降临的时候,牵好爱情的手。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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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人们已经问了几千年,至今无解。 几千年前,古代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曾提出这个问题:什么是爱?并以狄欧提玛这位爱的导师的话作答:“它既非不朽之物,也非必朽之物,而是界于这两者之间……它是一个伟大的精灵,而正像所有的精灵一样,它是神明与凡夫之间的一个中介。” 几千年后,当代哲学家罗兰·巴特在《恋人絮语》中仍然在说:“我实在很想弄明白爱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按照我对爱情的理解,它是一种两人情投意合、心心相印的感觉,是一种两个人合二而一的冲动。它是一种突然迸发的激情。激情一旦减退,谈爱就属枉然:爱要么是激情的化身,要么什么都不是。当激情的爱发生之时,被爱的人的可爱之处被剧烈地夸大,以至在有爱和没爱的两个人眼中的同一个对象会是如此的不同,判若两人。正因为如此,普鲁斯特才会一再地表达这样一个看法:所有陷入情网的人,爱的不是真实的对象,而是自己心目中虚构的对象,是自己的感觉本身。
也许研究最终表明,“爱”这种感觉不过是一种错觉而已;但的确有人经历过被称作“爱”的这样一种心理过程,有爱和没爱的界限在她们心中像黑和白一样分明。无论如何,“爱”是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在我看来,它不论发生在什么样的人之间 (无论是同性异性、年老年轻、婚内婚外、两人还是多人),都是美好的,都是一种不可多得因而值得珍视也是值得尊重的人类体验。虽然当事人有时不得不为了其他的价值牺牲爱,就像《廊桥遗梦》里的女主人公为了家庭价值牺牲爱那样,爱本身是没有罪的。如果一桩爱情发生了,它就是发生了,它不仅不应当因为任何原因受责备,而且从审美的角度来看,它肯定是美的。爱的发生可能与生活质量有关。据社会史家研究,在前现代的欧洲,大部分婚姻都是契约式的,是以经济条件而不是以彼此间的性魅力为基础的。在贫困者的婚姻中,有一种组织农业劳动力的手段。那种以永不停息的艰苦劳动为特征的生活不可能激起爱的激情。据说,17世纪德国、法国的农民中间,已婚夫妇之间几乎不存在亲吻、亲昵爱抚以及其他与性相联系的肉体爱恋形式,只有贵族群体间才存在性放纵,这种性放纵在“体面的”妇女中间被公开认可。浪漫之爱是在18世纪以后才出现成型的。爱的发生可能还与人们的生活方式有关。在古代,女人藏身深闺,不易得到,因此常常能激发出浪漫爱情;而在现代,女性不再是不可接近的了,无须有很长一段追求期,人们来不及“爱上”,就可以由一夜之间的一见钟情转而过起同居的生活。有极端的实践者竟这样说:“三天之内,我们就已成为老夫老妻了。”在后现代的开放空间里,不少男女在性方面的过度挥霍造成了爱的贫乏,他们渴望拥有真正的爱情。“这是一个对爱情饥渴到极点的年代,因为缺乏,所以饥渴。” 对于激情的爱,人们褒贬不一。激赏它的人视之为人类最快乐、最值得珍视的经验;但是反对的意见也很多,从各不相同的角度。著名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说:爱是一种激情,这无论是对马来西亚人还是欧洲人而言都是一样的;它或多或少都会使心身备受摧残;它导致许多困局,引发许多丑闻,甚至酿成许多悲剧;它很少照亮生命,开拓心灵,使精神洋溢快乐。吉登斯则说:无论是什么地方,激情之爱都不曾被视为婚姻的充分必要基础;相反,在大多数文化中,它都被视为对婚姻的难以救药的损害。从爱情与婚姻关系的角度来说,爱情的演变经历了这样两个阶段:在古代,它与婚姻没什么关系,只存在于浪漫的情人之间。在近现代,通过好莱坞式的爱情的普及,和有爱情的人结婚成为一种理想,但是实际上,在婚姻中,激情最终变成柔情、亲情。此外,在许多婚姻中,压根就没有激情,只有柔情,有的连柔情也没有。这样的婚姻与古代的婚姻没什么不同。古人严格区分爱情与亲情,今人则渐渐将二者合一。今天的爱情因此已经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在古代,爱情就是激情,婚姻就是爱情的坟墓,是爱情的障碍,是与爱情势不两立的东西;在现代,爱情在最初的迸发之后,渐渐转变为亲情;激情渐渐转变为柔情,爱情与婚姻实现了某种程度的结合,不再是水火不容的两极。 -
爱情像柠檬汁,,,酸到极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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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几位说得好透彻,偶就不多讲了

笑嘻嘻

wuxiaoli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