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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应如何处理?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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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之杨青之杨

少保

最佳答案 - 由提问者2007-01-13 16:38:20选出

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划分如下:
1、卷烟和粮食白酒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
2、其他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核定;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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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其他回答(1)

  • 永远爱蕾永远爱蕾

    勤学秀才

    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按下列顺序确定计税价格:
    (1)按该消费品当月平均销售价格核定计税价格;
    (2)按该同类消费品当月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价格;
    (3)按组成计税价格(简称“组价”)计算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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