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 由提问者2007-02-10 15:20:32选出
西藏的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为解决其领袖继承问题而创立的一种高僧法嗣传承法,是藏传佛教在法位继承方面有别于佛教其他派别的一个重要特点,它把佛教的灵魂不灭、业力自如的教义和佛、菩萨圆觉解脱、化身降世、普渡众生的思想融为一体,得到佛教界的认同。活佛转世制度初始于藏传佛教噶举派的噶玛支派。噶玛噶举派的首领都松钦巴、曲吉扎巴1193年逝世时,遗嘱其弟子“将转世再来”。11年后噶玛拔喜降生,10岁时被松都钦巴的大弟子崩扎巴认定为其师的转世灵童,经寺庙10年培养,正式以该派首领身份活动,成为西藏第一位转世活佛。16世纪中叶,格鲁派,即达赖、班禅传承系统开始采用活佛转世传承方式。到17世纪中叶,活佛转世的传承办法已经发展成为藏传佛教首领人物的主要传承方式。
随着活佛转世制度的普遍采用而趋于泛滥,特别是一些大尖佛的转世灵童寻访认定中舞弊现象经常出现,为从根本上制止这种不良现象,1793年,清朝中央政府颁赐一金瓶于拉萨大昭寺(后移置布达拉宫),专掣达赖、班禅等藏区呼图克图以上的大活佛,再颁赐一金瓶于北京雍和宫,掣定蒙古各呼图克图以上的大活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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