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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贡献 - 浏览5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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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元

为什么中国百姓如此憎恨开发商?

有一种现象值得我们研究与探讨:米价上涨,没有人骂米贩;煤价上涨,没有人骂矿主;学费太高,很少有人怪学校;医疗费用几乎高得让穷人不敢进医院,但对医院的责怪远没有对房产开发商的恼怒来得更加义愤填膺。岂止是恼怒,简直是谩骂、仇视、愤慨,甚至有人提议取消开发商,看来已经到了必先除之而后快的地步!

这种现象令人费解。在中国大小城市都高楼林立新房迭出的今天,在大部分中国人较之以往已经大大改善了住房环境的今天,房产开发商非但无功,反而有过;不止有过,简直就是罪魁祸首!到底是什么原因使老百姓如此憎恨开发商呢?

最大的罪状就是黑心赚暴利,导致房价不断地上升,结果使更多的穷人买不起房,或者使很多的人变成了房奴。换句话说,开发商应该凭着良心来赚钱,制订一个合理的价格来出售,而不是见了暴利就忘了许多穷人尚无住房的大义。

以这样的理由来指责开发商看似无可厚非,因为从表面上看正是开发商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而不断地往上调价,直接导致房价不断上升,从而伤害了广大百姓的利益。不过,这一理由假若成立的话,我们也可以用同样的理由来指责其他的商人,因为所有物价的上涨都是经由商人往上调价的,而且,迄今为止很难发现哪一个商人有暴利不赚而偏要赚取合理的利润,大部分情况是因为无暴利可赚才不得不赚取较少的、合理的利润。

当然,仅仅用一种类比的手法来说明百姓对开发商的指责没有道理,尚有立论不够严谨之嫌,而假如我们从资源配置的角度对开发商牟取暴利的行为作抽丝剥茧的分析,也许我们会发现的这种指责可能缘于我们自身对问题认识的模糊。

企业的逐利行为有助于正确地分配社会的有限资源

企业创办的初衷是什么?是为了赚取利润。但要想赚取利润,就必须为社会提供合适的产品与服务,也就是说,赚取利润并不是无条件的,只有为社会提供越多的合适产品与服务才能获得更多的利润。假如一个企业经营了一年半载亏损了,则说明它在不合适的地方办了厂,或者在不合适的地方开了店,或者让不合适的人做了并不适合他们做的事,给社会造成了浪费,也就说是错误地配置了社会的资源;假如一个企业经营了一段时间盈利了,则说明它在应该办厂的地方办了厂,或者在需要开店的地方开了店,或者选择了正确的人做了正确的事,弥补了社会的需要,也就说正确地配置了社会资源。赚钱越多,则说明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越为社会所急需,对社会贡献也就越大。当然,这个结论是建立在没有外力干预,企业与消费者自愿交易基础之上的(买房行为绝大部分为自愿交易),对巧取豪夺强买强卖的行为并不适用。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假定东北的大米卖一元一斤,北京的大米卖两元一斤,上海的大米卖五元一斤,深圳的大米卖十元一斤。在这种情况下,商人们应该将米调往何处?毫无疑问将大米调往深圳应是首选之策,因为,调往深圳赚钱最多。但恰恰是这个赚钱最多的行为,对社会的贡献也就最大。因为大米在东北卖一元一斤,说明东北处在丰收年景大米非常丰富,价格低廉人们往往并不珍惜;大米在深圳卖十元一斤,则说明在深圳已经发生了严重的饥荒,许多人正在等米下锅充饥救命。把粮食从富余的地方调到粮食稀缺的地方,把人们并不珍惜的东西变成了救人性命的宝贝,这不是正是赚钱越多贡献越大的具体体现吗?当然,这是一个虚拟的极端事例,现实当中一样物品在两地不会有如此悬殊的价格,但只要存在价差,则本例所蕴含的意义仍然适用。

也许有人会说你的例子太片面,粮食从丰收区调往饥荒区,固然是合理地配置了资源,但并没有解决全部的问题,因为粮食调往饥荒区后,虽然大部分人可以得到解救,却有少部分身无分文或者捉襟见肘的人,当他们付不起每斤十元的价格时,他们注定还是饥饿难捱。同时,由于饥荒的阴影尚未散去,有钱的人可能担心粮食不够,开始贮存大米,市场上大米的价格仍有继续上升迹象,穷人的处境更加艰难!不错,这种现象的确存在,这就是以价格来配置资源的市场经济的缺陷。问题是,出现这处现象能怪千里迢迢把米运到这里来销售的商人吗(至于政府应该如何来帮助穷人留待另文讨论)?

商人们这种见钱眼开见利忘义的行为,也许会被一些自诩为道德家和良心学者嗤之以鼻,但是如果不这样分配的话,恐怕麻烦会更多。因为什么样的人最急需,什么样的人最迫切,什么样的人粒米未进生死攸关,什么样的人阴险奸诈囤积居奇,开发商既没有辨别的本领,也没有辨别的义务。即使政府能够火眼金睛明察秋毫,辨别出哪些人最急需最迫切,强制米贩把粮食卖给他们,但无利可图的事总是没有人肯干,仅有微利的事恐怕也会影响积极性的持久,最终导致调进的粮食越来越少岂不是更加坏了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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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客

    过客

    125.116.170.*

    楼主真的是把人当傻子,你知道什么最重要吗?社会的稳定最重要。富人越富,穷人越穷,剥削无止境,小心哪天造反,富人的日子也就过到头了。一个人占那么多资源,能用得了吗?为什么就非让别人活不成?

  • 过客

    过客

    222.79.4.*

    照楼主这么说,开发商非但无罪反而有功,这真是笑话!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后形成两极分化,让有钱人可以买几套房子,穷人却买不起一套房子;不是叫商人牟取暴利而损害百姓的根本利益;难道可以每斤赚五毛的大米,为了一己的利益偏偏就要赚一元吗?在深圳缺乏大米时,难道就因该让商人大赚特赚吗?这与解放前国民党政府统治下的黑心商人囤积居奇吸干穷人的骨髓有什么区别?在深圳发生粮荒的时候,应该靠人民政府来调控局面。如果人民政府不管,任凭黑心商人赚黑钱,那与旧社会又有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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