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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

我在我家的附近找了份保安工作,当时去的时候我就要求在外居住,他也同意了,口头协议.签的合同是每月九百(但要干上半年才行)实际上每月八百.我现在已经干了五个月了,但现在公司要求都要住在集体宿舍,而且要24小时待命,出去要写假条,在规定的时间里返回.出去八小时工作时间外,上下午两次的巡逻时间(义务的).也就是说每天24小时全要耗在公司里,我觉得这个要求太过分了,现在想要辞职,问题是我想要安合同签的九百元来结算工资,公司以未干上半年拒绝了,我该怎么半啊,升请劳动仲裁支持吗

俺在外面还有别的工作了,天天被关在公司,俺麻烦就大了.俺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想恶心恶心他 ,不要了也要给他找点麻烦,那位高人给出点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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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siLusi

状元

最佳答案 - 由投票者2009-07-12 10:02:01选出

这个问题不难处理!
1、首先,你要依法提出辞职请求。《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书面提出辞职申请。
2、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出合理要求。单位支付给你的工资不应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你的社会保险单位及时足额的为你交纳了吗?这也是你应当享有的权力。
4、工资方面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但不能违法)的,应当按合同约定执行。另外,也可从社会保险方面寻找突破。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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