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中问题 - 浏览507次
下一个提问中问题
过客
202.204.176.*
北京市住房补贴政策
我是94年参加工作的,换过几个工作单位。至今未买房,只是在2000-2002年承租过原单位的小单元房。现单位的房产科说我承租过住房,只能按住房未达标算,虽然只承租过两年,但其余时间也只能按这个住房面积的差额核算。天地良心!我只承租了两年,为什么其余时间也按承租算!想问问,有关文件是这样规定的吗?!
-
一方面是房地产市场的低迷仍未根本改变,房价在相对低位徘徊。另一方面是应对危机,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扩内需、保增长、促民生的最重要手段。在这样的特殊背景下,“补砖头”(指对住房建设进行补贴)还是“补人头”(指在购房环节对买房者给予补贴)再次被提起,具有现实的意义。 中国地产网

yudoud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