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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ting_yyzhangting_yy

伴读书童

小孩除籍问题

补充 - 2009-12-24 13:52:47

小孩在大陆已落户,入台证已办好,通行证正在等待出证,想请问如果不给小孩办理除籍手续,回台湾给小孩申请定居时,可以用签写“自愿放弃中国国籍具结书”来代替吗?(我的意思是这样是不是就可以让小孩拥有两个国籍了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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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銘玉銘

学士

特邀回答的答案

妳好,妳所提的這問題無法成立.

大陸法律規定,不接受雙重國籍,
若經確認大陸人士取得外國國籍,
則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國籍與居住權是兩回事情,
目前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國外的居住權,
但放棄大陸國籍改拿國外國籍者仍為少數.

台灣與大陸之間對這部份是較為敏感的,
原則上若小孩未將戶籍遷出大陸地區,
是無法取得在台灣落戶,當然也無法取得所謂的台灣地區國籍,
妳那份自願放棄的聲明書即使經過大陸公證處的公證,
台灣戶籍單位也不會接受這個文件的.

大陸與台灣,你的小孩只能選擇其一,
畢竟大陸認為台灣是中國一個省份,
有台灣發出的身份證(台胞證)後,就不可能再發大陸地區的身分證,
反之台灣官方亦同此作法.

若你小孩要繼續保有大陸地區的身分證,
那就定期以探親名義到台灣小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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