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 浏览290次
下一个已解决问题最佳答案 - 由提问者1年前选出
一是,当前贫富差距明显,且收入分布呈“金字塔”型;二是,城市发展战略存在偏差,短期内很难改变;三是,人多地少国情被夸大,某些地方政府维持地价是本意;四是,商业银行体制弊端依然存在,短视行为明显;五是,调控房价,中央政府意愿强烈,地方政府动力不足;六是,目前出台的政策,规范多于调控,部分政策效果可能事与愿违。尤其是当前出现了三类较为典型的攀比倾向:一是内地城市与沿海城市比,以“高”为荣;二是大城市与国际特大城市比,以“畸”为安;三是中小城市与大城市比,以“升”为荣。比较的结果是,总觉得自己的城市房价还不高,还要加快上涨。在“房价攀比风”影响下,一些地方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来应付国家的宏观调控;一些地方口头表示要多建经济适用房,实际上却大拆大建,盲目发展高档住房;一些地方明着规范房市,暗着却纵容炒作;一些地方动辄用“均价不高”的所谓统计数字来掩盖实际已经“虚高”的房价。我们必须清醒:繁荣不是制造出来的,更不是哄抬出来的,非市场之手在市场中操纵越久,市场力量的报复越剧烈。现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已经被非市场之手操纵太久了,因此也虚高很多了,而所谓房地产市场仍然在上涨不是因为它该涨,而是因为有太多的“即得利益者”不敢让它跌,只能继续操纵。这种由于不敢跌而不得不继续操纵所导致的上涨,特别是疯狂的上涨就是假象。如果仅从房价的调控看,新“国六条”涵盖了税收、信贷、土地、供应、市场、结构乃至信息,大体称得上全面、完善而稳妥,显示出中央政府下决心调控。当然这六条都是指导性和方向性的,因此接下来我们会看到各个部门将辛苦而忙碌地制订具体的落实政策。对于此次新“国六条”的效果,现在还很难判断,关键是要看政策的后续配套措施。如果土地政策、货币政策、税收政策以及市场政策实现较好的结合,还是有望把房价控制住,特别是把过快的上涨控制住。
现在房地产的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同时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甚至有可能演变成为一个政治问题。如何对其进行调控,如何解决目前的乱局和乱象,已经到了考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政治智慧的时刻。欲使“国六条”真正落到实处,则需更开阔的施政智慧。而就房地产市场言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思路有其固有的局限性,因为房地产市场的各种矛盾,与社会发展模式、收入分配机制等深层次因素有密切关系,这些因素不改变,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将难以得到根本改善,着眼于技术细节的一些政策措施并无太大意义。房产新政对于房价的稳定肯定会起到一定程度的抑制作用,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在没有触及到这一根本的矛盾之前,房价只能停留在稳定的基础上,而房价的降低则依然遥遥无期。对于一个市场化程度并不彻底的房地产行业采取市场化的调控手段只能是扬汤止沸的治标之道。新出台的“国六条”,可以说面面俱到地平衡了各方舆论,却不可能平衡各方利益。而平衡舆论回避利益冲突的结果,是未来的房价还会继续上升,只是上升的速度有可能较为平缓。
稳定房价依然是政策关注的焦点。中央政府将在未来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中,陆续推出稳定房价的相关措施,不希望房地产市场上投机气氛过浓,所以限制过度投机也是一个长期坚持的政策。当然,解决房价问题仅靠“国六条”,仅依靠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是远远不够的。在房地产发展方面,市场的转型是迅速的,但政府的转型却是缓慢的;地方政府通过市场化掏老百姓的口袋来拉动经济增长是积极的,但通过政府的公共政策和公共产品的供应来保障民生是被动和消极的。这使得房地产调控最终无法避免中央与地方本不该有的博弈——中央希望稳定房价,但是各个地方政府却希望房价继续上升。调控不可能一蹴而就,如果各级政府不能真正从“经济增长型”转向“公共服务型”,我国中央政府房地产调控的成果也就无法从机制上得到保障。同时,房地产的商品属性和公共属性以及复杂的产业链条和行业关联度,决定了房地产市场的治理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能,而应该由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在各自承担应有的角色职能的基础上,建立系统思考的联动工作机制和治理体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你的见解与分析,你对此问题有独到之处。
其他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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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缩小收入差距
2.努力发展经济
3.众多企业要大力投资开发内地市场
4.政府要采取更多的鼓励措施,要创造良好的环境
5.不断提到国民素质
6.要运用一定的手段,如品牌效应等
这是我的一些看法,不知可不可以!

fengchen123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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