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 浏览826次
下一个已解决问题最佳答案 - 由提问者2006-09-26 14:44:42选出
一、辽宁田径队女子中长跑组的王军霞、张林丽、张丽荣、刘丽、吕亿、吕欧、马宁宁、王小霞、王媛等九名队员要求离队,其理由如下:长期以来,我们在马俊仁指导的训练中,忍受了人类不堪忍受的苦难、打骂和人格的凌辱,使我们的身体遭受了损伤,有些队员身上的伤病较重。我们的心灵也受到了严重的伤害,马导从来不把我们当人看待,而是把我们作为换取他荣誉和金钱的工具。
二、我们是多年征战在田径场上的老运动员了,我们把青春和美好的年华奉献给了祖国和人民,同时也为祖国赢得了一定的荣誉。现在,我们的年龄较大,而且马家军目前的训练和荣誉也使我们的成绩下降。已不适合再练下去。为了我们今后生活和工作的需要,我们迫切地要求去学习深造,以便将来能为祖国做一点有益的工作。
三、我们要求退队的理由,还有些不便于写在纸上的东西。如有必要,我们愿意召开记者招待会。在会上,我们九人将向国人控诉马俊仁对待我们的罪行!
在退役的同时,我们提出下列要求:
1.按照规定把我们转成国家正式干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比照优秀运动员退役后的安排情况,给予我们合理的分配。
2.请组织安排我们继续学习,带工资上大学,要求最迟不得超过1995年的入学期。
3.我们在马家军奋战了多年,特别是从1993年世锦赛之后到1994年12月11日之前这段时间,国内外各界人士及企业纷纷向马家军赞助的费用很多,如广告费、专利费、出场费以及奖金、奖品等有价商品,都应全部列出清单,开出明细。我们认为这里有我们应得的部分,我们应该得到。这些钱是我们用血和汗换来的,任何人也不应该贪污掉。分配方案应得到队员和家长的认同。
4.最后我们提心吊胆地向领导提出,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防止马导报复行凶杀人。
上述问题解决以后,我们可以考虑恢复训练。但是绝不能让马俊仁指导再介入,如果发现任何可疑之处,立即解散。
我们不难看出,这份报告当中既有9名老运动员理性化的正当的人生要求,又有她们相当情绪化的难以排解的担忧。当我看到最后一部分的时候,我苦笑起来,不管怎么说,马俊仁怎么会行凶报复杀人呢?然而这担忧却也说明了姑娘们的某种心态。她们怕老马,是真怕,怕到骨头里去了,就连老马平时吓唬她们的话语也当了真,实在哀痛至极。
辽宁体育界领导层围绕这份报告中所提出的要求,在队员中做了大量安抚工作,最终使大部分要求得到了落实。于是,马家军全体成员又瓜分了一次队费。这次分钱很内部化,外界没有报道。分钱的原则是按照贡献大小及来队时间长短而定。款项来源自然是马家军的小金库,在老马无奈地同意后,由张娟从大连帐号上提取现金,用一个电视机旧纸箱把上百万元人民币装上,运到沈阳去。这些钱大致上包括1994年西班牙马拉松赛出场费、中华鳖精广告费、沈阳马氏集团部分奖励费等项目。老马对于这次分钱忿忿然认为纯属败家子行为,心疼得咬牙切齿,队员们则认为市场经济劳有所得,属于自己的就要自己管,凭什么握在你马导手中?她们的背后是贫困了多年的父母家庭,是整整一个时代的心理大趋势,是某种人生价值的直接体现。分就分吧,有什么奈何呢?为满足读者的好奇心,此处不妨对各人所得款额做一简单披露:马俊仁分得相对高些,为人民币28.5万元,曲云霞其次得21万元,王军霞再其次得20.5万元,张林丽得16万元,张丽荣得14万元,吕欧得12.5万元,其余均不达10万,依次为:刘丽7万,马宁宁6万,刘东5.5万,王小霞5万,吕亿4.5万,王援4万,已退役的老队员李颖3.5万,厉建萍、冯文惠、古冬梅各1.5万,男队员孙日鹏2.5万,穆维国2万,宁礼民、张福奎各0.5万。全体加一块儿总共分掉了158万元。在讨论分配过程中,在得钱较少的人中间出现过一点小的意见,有过一两次反复,王军霞为了早些了结此事,曾主动从自己所分配的款项内劈出几万元补给了别人,最后得款为20.5万元,使新的小纷争平息在萌芽状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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