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 由提问者2006-10-06 07:56:01选出
绰号:大虫
位置:大前锋
出生日期:1961年5月13日,新泽西特伦顿(Trenton,NJ)
身高:6尺9寸
体重:210磅
出生于新泽西特伦顿的一个贫民家庭,自小父亲就离家出走,家中还有母亲和两个妹妹,这也是造成他后来怪异的性格的主要原因。
罗德曼高中毕业的时候,整天无所事事,当时他的身高只有1米75,可两年后便暴长到2米03。于是凭着高大的身材,罗德曼进了达拉斯机场当保安。后来因手脚不干净而送入了拘留所。母亲恨铁不成钢,劝他上学念书,罗德曼自己也不愿意如此厮混一生,于是到俄克拉荷马上大学。1983年开始,罗德曼进入俄克拉荷马东南大学打球,每场得分在24分以上,篮板球15个,1985/1986赛季代表奥克拉荷马东南大学参加了34场NAIA比赛,并且有平均24.7分17.8个篮板的惊人表现。1986年,大学毕业的罗德曼参加了NBA选秀大会,底特律活塞队看中了他抢篮板的天才,在第二轮选他入队,罗德曼传奇般的NBA生涯从此开始。
罗德曼一直到19岁的时候才开始接触篮球。超强的弹跳和反映能力让他能够凭借自己并不出众的身高在长人如林的NBA称王称霸。喜欢将自己头发染成各种怪异的颜色,加上各种超炫的文身让他在场上永远都是噱头十足。奇异的经历让这位坏孩子也拥有不少的球迷,进入NBA之后除了篮球还热衷于摔角、曾经拍过电影并且和著名歌星玛丹娜有过一段恋情。1996年推出自传《我行我素》。
虽然从来没有打过高中篮球,但是这位奥克拉荷马州东南大学大学的前锋还是在1986年以第27顺位进入了NBA。虽然在大学的时候罗德曼得分能力相当不错,但是在查克·戴利的手下,罗德曼被改造成一个篮板狂人和防守型球员。他在防守方面的贡献是活塞二连冠和公牛第二次三连冠的大功臣。
1992/1993赛季查克·戴利离开活塞成为网队主教练之后,罗德曼对于球队的状况非常不满意,1993/1994赛季也离开活塞加盟马刺。在圣安东尼奥待了两个赛季之后成为乔丹的队友,自己也迎来了职业生涯的第二个高峰。
公牛第二次完成三连冠之后乔丹再次退出NBA,菲尔·杰克逊远走洛杉矶,公牛土崩瓦解。在菲尔·杰克逊的召唤下罗德曼以自由人的身份加盟湖人,但是23场比赛之后湖人实在受不了这个行为古怪的家伙,湖人放弃了罗德曼。1999/2000赛季罗德曼来到小牛,状态依然非常不错,12场比赛全部首发,平均每场抢下14.3个篮板,但是之后又被小牛放弃。自此之后罗德曼就消声匿迹。
职业生涯:
?1986年第一轮第27顺位被活塞选中,一直为活塞效力了7个赛季。
?七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1988-89到1992-93,1994-95,1995-96)1993/1994入选最佳防守阵容第二阵容。
?1996年1月16日公牛主场和七六人的比赛中拿到个人职业生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三双――10分21个篮板和10次助攻。
?1997年1月14日公牛主场对华盛顿子弹的比赛中抓下个人在NBA的第10000个篮板。
?1988/1989赛季59.5%的投篮命中率排名NBA第一。
?1992年3月4日活塞主场对步行者的比赛中拿下个人职业生涯最高的34个篮板,其中18个进攻篮板也是个人职业生涯最高。
?1991年1月2日活塞主场对金块的比赛拿下个人职业生涯最高的34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keke
其他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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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丹尼斯-罗德曼
英文:Dennis Rodman
生日:1961年5月13日
身高:2.01米(6英尺6英寸)
体重:99.8公斤(220磅)
拥有6枚NBA总冠军戒指,8年NBA职业球员生涯,先后在活塞队、马刺队、公牛队、湖人队、小牛队效力。多次获得“篮板王”称号。曾出任电影“双人组”(Double Team)的男主角。 -
特例毒性
参考资料
http://sports.tom.com/1019/1042/200391-191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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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卑微的丹尼斯-罗德曼凭借他的篮球天赋和离经叛道成为NBA赛场上最成功也最具争议性的职业球员。他拥有6枚NBA总冠军戒指,先后效力于多家著名球队,被称为“篮板王”。然而,他的特立独行同样令人称奇―他搽指甲油、染头发,穿女人衣服,从而为自己赢得了“花花太岁”的绰号。在这些辉煌和喧嚣的背后,这位昔日篮坛巨星到底生活在一个怎样的精神世界中呢?本期节目潘杰客将带您走进丹尼斯-罗德曼的内心世界,与您一起倾听他的真情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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