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 由提问者2006-10-28 09:50:22选出
日军侵华最严重的毒气战在宜昌
宜昌日报(郑龙昌)日本法西斯军国主义者发动的侵华战争,出于其对我亡国灭种的罪恶目的,不仅大量的杀伤中国抗日军人和武装群众,而且公然违反国际公法,对我非武装的平民进行绝灭人性的细菌战、毒气战,真是罄南山之竹,难书其罪。日本侵略军在中国各地战场所进行的成千次毒气战中,发射毒气弹数量最多、其毒性最为剧烈和造成我军官兵伤亡人数最多的一次就发生在1941年的宜昌,其罪孽令人发指。
A 日本鬼子丧心病狂,公然蔑视国际公约,肆意使用毒气滥杀无辜
日本本来是以下两个国际公约的签字国之一。1899年订立的关于禁止使用毒气的海牙宣言;1907年也是在海牙订立的关于陆战惯例法规的条例和规则,其第二款第一章第二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除了特殊条约的规定禁止事项外,尤其禁止的是:一,禁止使用施放毒药和毒液的武器……”在1930年11月开始的日内瓦一般裁军会议上和1932年秋召开的日内瓦裁军会议筹备委员会上,日本政府代表还煞有介事地主张和强调把各国防暴警察所使用的催泪性气体也作为毒气予以禁止。然而真实情况却是侵略成性的日本军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即仿效德国军队施放毒气的罪恶行径,而积极进行化学战的准备,自1919年开始试验自制化学武器,至1926年正式将化学部队列入编制。
日本军国主义者在侵华战争中,明目张胆地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协定,在各地战场不断地使用毒气武器。早在1935年进攻我国绥远省的百灵庙战役中,就已经发现日军使用了催泪筒、发烟筒等数种毒气兵器,其化学武器应用于实践已经开始。1937年“八·一三”淞沪之战爆发,日军遭到我方的坚决抗击,火攻不下,于是便对我驻江阴的江防部队使用毒气弹,对我防守吴淞发电厂的警察总队施放催泪毒气。此后,在忻口、台儿庄、安庆、香口、徐州诸战役中,日军都是借助其毒气武嚣,造成我军官兵大量伤亡和战斗力严重削弱,以达到突破我军阵地的目的。从1938年武汉战役起,日军更加肆无忌惮,有计划地、大规模地、大量地向中国军队发射毒气弹,并开始使用剧毒的糜烂性毒气(芥子气)和路易氏毒气。据《纵横》杂志载文揭露:“我宜昌守军就是在日军毒气袭击面前,终因防毒设备不全,未能达到坚守宜昌之目的。”1939年8月,日军在齐齐哈尔成立所谓“关东军化学部”(又称“满州第五一六部队”),与臭名昭著的第七三一部队合作对中国军民和同盟国战俘进行毒气、细菌的活体试验,受害者达3000余人。直到日本无条件投降前夕的1945年5月豆腐屯战斗,垂死中的日本侵略军仍然在继续使用毒气武器。日军在中国战场使用的毒气种类,一般是催泪性的苯氯乙酮,呕吐性的联苯氯化胂,糜烂性的芥子气和路易氏气,还有窒息性的光气、氯化甲基吡啶和氯酸气。所谓“红色”指的是窒息性毒气,“黄色”指的是起疱性(糜烂性)毒气。“红色弹”和“黄色弹”由炮兵发射或飞机投掷,“红色筒”用投射器或掷弹筒发射,“黄色剂”则是直接播洒的芥子气原液。中国国民政府军政部防毒处处长杨昌凯少将曾经发布过一份纪录1937年8月至1945年5月的统计资料,据称在此期间日军在中国大陆和缅甸战场对我军和中国远征军共进行毒气1312次,按年份分别为1937年9次,1938年¨5次,1939年455次,1940年259次,1941年231次,1945年2次。日军使用毒气武器造成中国军人死伤36968人,其中中毒立即死亡者2086人。从战后月军供认的事实来看,特别是例如亲身参加1941年反攻宜昌之战的中国军人披露;上述统计数字显然是十分不完整的,最明显的是1945年日军进行毒气战绝对远远不止2次;死亡人数也远远不止2000余,仅1941年宜昌一次即中毒致死达600人。另据战后有关统计资料提示,八年抗战期间被日军毒气武器直接杀害的中国军民至少在日万人以上。日军在中国大量使用毒气,激起了中国人民和军队官兵的极大愤慨,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总指挥朱德、副总指挥彭德怀于1938年3月29日在《新华日报》上发表通电,谴责日寇施放毒气毒菌屠杀我民众,呼吁全国全世界人民抗议敌暴行。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兼武汉卫戍总司令部总司令陈诚上将于同年5月16日在汉口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揭露日军以毒气、毒物残害中国军民的罪行。中国各界人士和全国人民群众对日寇毒气战的滔天罪行纷纷进行声讨和谴责。B毒气弹惨绝人寰,美国总统罗斯福闻讯大为震惊,下令调查日军在华使用毒气情况1940年6月,日寇侵占宜昌后,其新编第四化学联队(即毒瓦斯队,联队长萱野达树)所辖第十一大队进驻宜昌城,并设立毒气武器装配厂和配备装有糜烂性、刺激性和窒息性毒剂的化学弹药。而且日军在宜昌地区多次进行过毒气战。例如1943年的“鄂西会战”中,日军攻人鄂西山区,欲攻下三峡要塞,经中国军队强有力的反击而败退,退至长阳县磨市东南地区的日军为了突破我军的重围,于6月7日便使用了毒气武器。这年11月在鄂西湘北进行“常德会战”期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于22日发表声明:“敌军此次向我鄂西长江南岸发动攻势,又大规模使用毒气……9日在枝江县西南腊树垭施放一次……20日敌向五峰县仁和坪附近反扑,施放大量毒气,致我官兵中毒,死伤很多……今日据我前线将领报告,已在敌尸中搜获敌酋所颁发使用毒气的命令……”据时任第六战区第六十六军副军长宋瑞珂回忆,当时日军第三十九师团为阻止我第六十六军第十三师对常德的增援,在仁和坪地区一月余的攻防战中,竟使用毒气多达7次。然而,日本侵略军进行毒气战最严重的一次还是发生在此前的1941年10月的宜昌城郊。
1941年9月初,日军发动第二次“长沙会战”,由其驻武汉的第十一军司令官阿南惟畿中将指挥,从湖北、江西调集日军兵力12万之众和舰艇百余艘、飞机百余架向长沙进攻。9月6日,蒋介石命令陈诚指挥第二十六集团军和江防军等部队攻击汉宜、荆当各路之敌,以牵制其对长沙的进犯,并“相机收复宜昌”。自9月28日我军反攻宜昌之战打响至10月6日,面对中国军队5个师的强大攻势,驻守宜昌的日军第十三师团在大量伤亡的情况下,将非战斗人员派往战斗前沿进行顽抗,并不断向中国军队发射呕吐性和糜烂性毒气炮弹。7日夜间,日军第十三师团司令部于绝望之中,一方面烧毁其军旗和文件,摆设自杀的器皿以供师团长及其幕僚和各部部长集体自杀,并做好了自杀后焚尸的准备;同时用密码向阿南惟畿司令官发出诀别信,师团长内山英太郎中将还在诀别信的末尾加上这样一句:“皇国官兵最后尽了军人本分,在高呼大元帅陛下万岁中死去。”另一方面,仍作最后的垂死挣扎,再次求助于毒死武器。当8日中国军队的主攻部队第二军(军长李延年)第九师(师长张金廷)从东山突入宜昌市区时,日军发射大量的毒气炮弹进行疯狂抵抗,蒋介石遂下令进攻的部队撤出战斗。陈诚随即宣称:“策应之目的已达,午后开始复原。”连日来,日军炮兵发射毒气炮弹,飞机投掷毒气炸弹和直接播洒芥子气原液,造成中国军队的一线部队的大量伤亡,严重削弱战斗力。本来攻克并收复宜昌的胜利已是唾手可得,但在日军空前规模地使用毒气武器的情况下,延缓了时间,致大量日军援兵于10日赶到,中国军队撤出战斗,反攻宜昌之战至此结束。据有关权威部门统计,在此次战役中,日军使用毒气弹达2500枚之多,致使中国军队官兵1600余人中毒,其中600余人死亡。下面引述两位亲历者的回忆。一位是国民政府第二军第九师第二十六团的解云祥,他说:10月6日拂晓;盘踞磨基山的日军炮兵不断向我军发射毒气炮弹,黄色烟雾呈极浓的辛辣味,引起人们泪流不止和连续喷嚏,虽经各团的消毒排进行紧急消毒处置,但仍有不少官兵中毒乃至死亡,造成我军减员和削弱战斗力。另一位是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战地服务团的负责人何震东,他率领服务队员在前线救护伤兵,“双十(10月10日)总攻”时正在第九师师部,目睹了日军飞机投掷大量毒气炸弹和直接播洒毒液的情况。他说,那时中国军队无防毒面具和防毒衣的装备,中毒者身上都起脓疱,因此官兵伤亡很多。这年10月11日,中国中央通讯社以《我军攻入宜昌,敌机竟投毒弹》为题发布消息:“中央社宜昌战地十日下午五时急电:我攻入宜昌城之各路部队,正对城内残敌继续扫荡之际,敌忽派飞机三十余架,于十日下午三时飞至宜昌市区上空滥肆轰炸,并不顾人道,投掷毒气弹多枚,因是我官兵中毒者颇多。”1941年太平洋战争开始后,美国由于惧怕日军对盟军实施毒气战,十分注意对这方面的搜集。1943年3月中国国民政府发表一份日军对华进行毒气战的概述报告后,更引起了美方的关注。3月23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宣称“将调查日军在华使用毒气情形”。根据罗斯福的指令,遂由美国驻华大使馆副武官史迪威将军属下的化学军官A·桑特——约翰上校和美国情报机关进行调查,证实了日军在中国战场使用了毒气武器。对于日军此次在宜昌进行毒气战一事,约翰上校在调查材料中写道:“在1941年10月8日到10日的宜昌攻防战中,日军长时间地向中国军队发射大量的毒气炮弹。根据作战后的调查,日军使用了芥子气和氰化气体的事实一目了然。另外,还有使用路易氏毒气的证据。据报告,中国军队受害严重,受毒气损伤者达到1600人,其中600人死亡。”
C侵华日军的自供状《支那事变中化学战例证集》铁证如山,告诫人们牢记历史的创痛.中日战争期间乃至战后,日本军国主义者对其在中国战场屡屡进行毒气战的罪恶行径讳忌莫深,尤其是对使用剧毒的芥子气和路易氏气的滔天罪行更是极力掩盖和矢口否认。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编写的《长沙作战》史稿中,以洋洋两万言叙述1941年10月的宜昌攻防战,将日军第十三师团长内山英太郎等准备自杀的情景描写得细致入微,抖露得淋漓尽致而对使用毒气一事却竟只字来提。事实胜于雄辩。战后无论是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或在中国各地对日本战争罪犯的审判中,充分的铁的证词证明了日本侵略军所进行的毒气战是毫无疑义的罪行。另外是被俘日军士兵当年的自供和战后不少日军参战官兵的回忆文章中的悔过赎罪之词。还有当年为受日军毒气伤害的中国军民进行诊断和医治的医务人员的证言。特别是缴获和日军遗弃至今尚存在的数量巨大的化学(毒气)弹药。更有日军从事研究、制造和使用后对其所谓“效果”、“经验”进行总结形成(印刷) 的书籍等文字罪证。如《中国手册》记述的是1938年武汉战役起日军在中国各地战场使用毒气的战例。《支那事变中化学战例证集》更是日军侵华毒气战罪行证据和自供状之集大成者。有些日本侵华军人战后进行反省,并赴自己曾经参与侵占过的地方向我国政府和人民表示忏悔谢罪。一个名叫佐佐木治的日本旧军人,1938年入伍来华,自1940年5月起,作为化学兵小队长被分配在第三十九师团第二三三联队某大队,参加了对宜昌的侵略作战。他为忏悔自己罪 行撰文说,师团长村上启作命令组建专门使用毒气的“化学武器小队”,配属于各步兵大队中。每个小队配备的毒气弹有红炮筒中型25根、小型40根、发烟筒30根。他详细叙述了进攻宜昌期间,他在一次指挥向中国守军发射毒气弹的经过。他写道:“那里有二十几个抗日战士被毒气熏窒息了,口吐鲜血,有的处于半死状态,用湿布捂着嘴和鼻子,尽管身上负了伤,但仍然斗志昂扬,紧握手中枪。”现已查明,日军负责研究、开发毒气武器的是陆军科学研究所第三部,后又转到第二部,还有第六技术形容所。 1931年至1945年,文岛县附近濑户内海的大火野岛(战后,日本人民知晓真相便称此为“毒气岛”)大量地生产毒气,共制造毒气弹750万枚,至少用了毒气6600吨,其中有芥子气和路易氏气这两种剧毒气体4400吨。由福冈县企救郡的曾根兵工厂将毒气充入弱壳内。1933年创立的陆军习志野学校负责化学战的应用与教育,先后培养31万名接受过化学战训练的军官和士兵。然后各部队都对士兵进行了化学战的训练。
参考资料
http://www.yc.chinanews.com/2005-12-17/4/24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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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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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辽宁

昊天

飘飘马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