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 由提问者2007-01-20 02:11:22选出
沈阳市人大代表冯有为质疑沈城限行电动自行车
时代商报讯(记者 张莲)从今年1月1日起,北陵大街等12条街路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这是沈阳市在去年年底最新发布的通告。在昨日的沈阳市人代会上,人大代表冯有为对此项规定提出质疑,并将提交一项建议,建议沈阳市应对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禁售、不禁行;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禁售、禁行,而不应该不分情况地一味禁行。
应从源头上禁售
在本次人代会上,人大代表冯有为将向大会提交《关于禁售和禁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他认为这项关于电动自行车的通告对沈阳市整治交通秩序和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具有现实意义,但他认为,不分情况一律限行电动自行车只是治标。
他建议从源头上把关,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禁售、禁行。不只是一味地对电动自行车限行,而应在销售领域禁售行驶速度太快等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只允许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这样就可以基本避免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太快易肇事等弊端,从而恢复电动自行车在沈阳各路段的自由通行。
弄清肇事主要原因
对于提出这项建议,性格有些倔强的冯有为认为理由足够充分:“整车质量小于40公斤、具有电助力装置、最高时速小于20公里、具有脚踏功能的自行车……才符合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经冯有为调查了解,沈阳市电动自行车近30万辆,其中60%都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这些部分指标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其体重大、功率大、速度快、制动性差,在非机动车路上行驶,危及其他行人安全,极易造成交通肇事,但不能因此断定所有电动自行车肇事危险都很大。
不限行街路也有难处
冯有为调查发现,在限行路段,骑合格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出行十分不方便,往往得绕行其他街路,而电动自行车如果撤掉蓄电池后就是一台普通的自行车,不允许在被限行路段骑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交通执法部门也不好界定,给执法带来难度。在不限行的街路上,许多电动自行车被迫转移到这里行驶,主要景观街路疏通的同时,也造成了不限行的小街小巷的拥堵,人车混行,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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