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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已解决问题最佳答案 - 由提问者2007-04-29 20:21:06选出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中定义,“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用监测剩余电流的互感器、剩余电流探测器、报警器或控制器构成的电气火灾实时监测并实施报警或切断电源的装置。《高规》中有关条文要求设置的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就是《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定义的“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漏电”在国际上的通用术语就是“剩余电流”,其他有关国家标准也称“剩余电流”,因此《建规》等新标准统一称“漏电火灾报警系统”为“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是一种基于电子计算机技术的数字化监控网络系统,负责监控终端电气故障,实现远传远控和报警显示的功能。《高规》、《建规》中都特别强调“要采用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以确保质量安全”。“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本身是一个联网的整体装置,是一个完整系统,应当满足《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14287-2005的要求,而不是以往分散设置的单个漏电流报警器或传统漏电开关。
应该强调以“人员较密集场所”为主体的建筑,或者面积较大、功能复杂、性质较为重要的公共建筑,均应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同时也必须考虑因停电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的电气装置或场所。住宅设计原则上要求在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设置漏电火灾报警装置,有条件时宜组成系统,信号反馈回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物管室等实现集中报警。公共建筑设计应按《低压配电设计规范》要求设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对其中重要的回路实行系统的检测和控制。《高规》对设置场所的规定比较简单,可操作性差,《建规》的条文较为详细,更便于执行。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中防火漏电报警装置安装应根据被保护点的重要性而定。在重点保护范围内,应在每个配电箱上都配接漏电探测器和漏电模块箱。一般防火漏电模块箱可以设计在分配电箱的侧面或附近,也可以直接设计在分配电箱内(主断路装置必须是自动开关或接触器)的下口放置漏电探测器,而控制模块应放在配电箱内易调整的位置并远离主断路装置。
根据国家标准,实际测试各主要支路及分支回路的泄漏电流应符合《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中5.7.5的有关规定,在选用漏电控制模块的额定动作电流时,应不小于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的最大值的2倍。并且可根据被保护线路及设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般二级漏电报警电流值整定在600mA-800mA;三级漏电报警电流值整定在200mA-400mA范围内。
主控机一般应安装于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员24小时值班的场所。当发生电气火灾故障时值班人员能及时处理、通知电工或专业技术人员排除隐患。根据需要,主控机可选用单回路128个控制点,也可选择多个回路,每个回路128个控制点的配置。
对系统二总线布线建议:输入、输出总线采用ZR-RVB-2*1.0㎜2(阻燃双绞软铜线)。主机电源线:2.5㎜2,二总线安装走线时,严禁与动力线、照明线、视频线、广播线、电话线等穿入同一金属管内。二总线穿线可用阻燃PVC管、金属管及金属线槽。二总线安装布线时,应尽量利用土建设计中的消防布线,以减少设计、施工的重复进行。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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