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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学秀才


《水浒》好汉为何不近女色?(2)

我觉得,这是古时候禁欲思想的集中体现。古代影响我国最深的儒道释三教,都有禁欲思想的成分。而且所禁的最首要的就是“淫欲”,所谓“万恶淫为首”。古人尤其是练武之人,更对终身不娶的童子之身有一种近乎迷信的崇拜,就算是在新派金庸武侠上也说张三丰一生未曾婚娶,这纯阳无极功就练得炉火纯青。乔峰不去正眼瞧一下马夫人,也算是英雄特色之一书常流露出对“处男”的敬慕之情,比如书中用“相貌堂堂强壮士,未侵女色少年郎”来形容这些处男。旧体书包括《水浒》中常引用这样一首据说是吕洞宾写的诗句:“二八佳人体如酥,腰间仗剑斩凡夫,虽然不见人头落, 暗里催君骨髓枯。”就是这个意思。古人尤其练武修道之人,以不近女色为第一要旨,所以在书中常形容一些反面人物,如蒋门神等,一说就是:“近因酒色所迷,淘虚了身子”。又如武松在蜈蚣岭杀王道人,当时武松并不知道王道人所搂的妇人是抢来的,只是因为王道人是出家人却搂着个妇人,单凭这一点就认定王道人是个奸徒,就动了杀心。这“万恶淫为首”不但江湖上这样认为,好像连佛门也是这样。鲁智深在五台山喝酒吃肉,大闹禅堂,后来又杀人放火,但智真长老却说他有佛性,比其他不喝酒吃肉的众僧都有前途,可以成正果。这绝不是因为赵员外送了礼的缘故,而是智真长老见智深虽然吃点酒肉,杀人打人,却并无“淫欲”之念,仅此一点,就可以“一俊遮百丑”。像潘巧云的奸夫和尚裴如海也是犯戒,但犯得是“淫戒”,虽然以现在的观念来看,对社会的危害性不高,但在当时却成了人人痛恨的贼秃。像写王庆时,王庆的经历其实和武松、林冲等很相似。如中途和人比棒得胜、受冤后杀死管牢狱的牢头等等。唯一不同的就是王庆有段风流韵事,曾经勾搭了童贯的义女娇秀,那回书叫做“王庆因奸吃官司”。王庆和童娇秀本是你情我愿,但在施大爷眼中,因奸吃官司,比杀人吃官司丢脸多了,这是做为王庆的一桩丑事来描写的。其实淫比杀更可恶的这种思想一直到近代在中国还是颇有市场的,比如解放前,美军大兵打死了中国的一名黄包车车夫,虽然说是人命关天,却远不如后来美军一名士兵强奸北大女学生沈崇的事件更激起国人的愤怒。

所以正是有这种的风气,梁山的众好汉都以不近女色为荣,留下过剩的精力,喝酒吃肉,打人杀人。像戴宗向罗真人说起李逵的好处时,就提到一条,说李逵“并无淫欲邪心”而大加赞扬。李逵对女性有一种强烈的排斥感,李逵见宋江到东京和李师师吃酒,就好生气忿,大闹了一场。后来认为宋江抢了人家女儿,勃然大怒。一贯信服“宋哥哥”的他居然抡了大斧要砍宋江,且看李逵所说:

“我当初敬你是个不贪色欲的好汉,你原来是酒色之徒:杀了阎婆惜,便是小样;去东京养李师师,便是大样。你不要赖,早早把女儿送还老刘,倒有个商量。你若不把女儿还他时,我早做早杀了你,晚做晚杀了你。”

李逵心中,贪了色欲就决不是好汉了,所以宋江在心中的形象轰然倒塌。李逵对此也是身体力行,在李逵梦游天池一文中,李逵梦见:

“一个老儿扶李逵上面坐了,满满地筛一碗酒,双手捧过来道:‘蒙将军救了女儿,满饮此盏。’……只见先前啼哭的老婆子领了一个年少女子上前,叉手双双地道了个万福。婆子便道:‘……如不弃丑陋,情愿把小女配与将军。’李逵听了这句话,跳将起来道:‘这样腌脏歪货!却可是我要谋你的女儿,杀了这几个撮鸟?快夹了鸟嘴,不要放那鸟屁!’只一脚,把桌子踢翻,跑出门来。”

李逵对于人家一番好意却像是受了侮辱一般。这件事虽说是在梦里,但也充分说明了李逵嫉GIRL如仇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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