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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已解决问题最佳答案 - 由投票者2007-06-17 14:52:21选出
从2002年起到2004年,新入珠海户籍的外地人一半以上是购房入户的。2004年,通过购房入户的人数达到了21850人。而今年办理购房入户的已经超过6000人。相比较周边城市广州、深圳、佛山以及中山等,增长数量和速度非常明显。
虽然,珠海本身的人口基数规模比较小,在加快发展过程中引进人才,需要有外来人口的补充。但是,作为外来人口进入珠海的一道门,购房入户政策是否能够起到促进经济社会更快发展的作用?还是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更大压力?购房入户政策的得益者究竟是谁?可以说,购房入户作为人口管理的一项重要政策,必将涉及到医疗、卫生、教育、社保、就业等整个城市系统的经营运作。
在2002年6月12日珠海市政府出台的5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搞活珠海市房地产市场的若干规定》中,由于对购房入户人员所规定的范围过宽:如业主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都可入户;没有最低购房面积规定,二手房也可享受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同样的入户政策等。这就造成了一部分人利用房子作中介,多次转让房产入户;钻政策空子,出现大量房产一户多业主现象;部分不在珠海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人员迁入珠海市,造成“人户不一致”等,给社会管理、人口管理带来较多的不利因素。
针对这些影响,珠海于2004年7月30日颁发了《关于调整珠海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新政策在旧政策基础上作出调整,提高了购房入户的准入门槛,包括:购买低于75平方米的小户型和购买二手房者被排除在购房入户门槛之外;购房入户人员只限于业主本人、配偶和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子女(独生未婚子女或大专以上学历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此外,还增加了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入户要求等。
根据规定,新政策从发出通知的7月30日开始实施。在此之前已购房的,仍按原政策办理入户手续。对于购买房屋时间的确定:新建商品住宅,以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标注的时间为准;二手房商品住宅,以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登记中心受理办证申请的时间为准。因为旧政策的延续性,造成了新旧政策并行的局面。从目前办理入户的情况看,新政策对于限制购房入户人数增长过快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珠海户籍管理、户籍政定的负责人表示,户籍管理和人口规模的限制应该与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相适应。购房入户作为一种以市场经济的手段调控人口规模的政策,在目前来说是符合珠海的实际发展需要的。为了避免其给社会和城市发展造成太大压力,就要掌握好政府开放的程度、适用的范围以及明确具体的政策。珠海目前执行的新政策,能够让确实需要落户珠海的人买房后就可以迁入,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投机钻空的人。
他们认为,珠海实施新的购房入户政策后,门槛虽然提高了,却依然为外地进入珠海者留下了一扇门,为发展留下了空间。毕竟,珠海的发展是加速向外扩展的,而今天的社会也将是越来越趋向于开放的、市场的。“购房入户的政策肯定也会随着珠海发展的需要而变化,管理方式、方法也将会不断地进行改革调整,会更加科学合理。这是城市管理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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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
218.13.234.*
不能说停就停吧,最起码应该留点缓冲期!我很赞同斗门区政协贾委员的观点!即使要控制也不能一刀切,岂不见地广人稀的金湾和斗门刚刚才迎来一点发展的苗头!!!最起码也应该让人民有知情权(为什么政策突然变卦而提前一点敲钟兆头都没有?)和适应突发政策的缓冲时间(那些想转且可以转但还没来得及转的购房户岂不要愤怒至极?)说句良心话,珠海商业氛围没有深圳强(经商人气不够),工业氛围没有东莞强(打工机会不多),那守着这个“贫穷”的地方买房干什么呢?不就是为了能转个户口享受“特色的义务教育”和“特色的养老空间”嘛!我劝现今某些当政者不要一味地强调追求“人均GDP”如何如何和总是处于自栩“人均GDP”多高多高的暗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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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也面临同样的难题!我于2005年12月底在拱北区华发国际买了一套140多平的房子,今天五月在中原地产签合同转让。因为我本身是大连户口,急于把户口转到珠海以便于办理新一代身份证、港澳通行证与台湾通行证。但是7月10日我们才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按中介的程序我们大概在12日或者13日和买方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今天看了楼上的解释才明白,买家买的是二手房已经失去了办理户籍的权利,好像我们应该在拿到房产证后先办理户口本,就算卖掉再买的话,日后再更改住址就可以了。而且我是与台湾人结婚(是合法夫妻),儿子是在台湾生的,也就是说,孩子现在五岁,再过两年就面临就学的问题,听说也需要房产证明和户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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