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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读书童


教育部有关寝室收费的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吗

我在哈尔滨上学,想问一下教育部对于学校收取寝室费用有没有特别详细的规定。比如:寝室的人数、寝室的大小、以及寝室内的设备等,是否对于这些都有明确的规定呢?与详细越好,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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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冷傲一生冷傲

圣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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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明确的规定
住寝室?!

请问:蚂蚁从喜马拉雅山上跳下来是怎么死的?答案:饿死的,因为蚂蚁太轻,飘下来要好长时间的。

呵呵!上面的笑话好玩么?要放假了,要换寝室了。原来打算说换寝室的时候可以自重新组合的,结果学院说原则上不允许自己重新组合寝室,不过话又说回来,就算可以换寝室,那我又去和谁换呢?跟别人商量别人难道就会同意吗?所以,还是放弃算了!我宁愿麻烦自己也不想去麻烦别人,就如同我的作风一样,宁愿别人欠我的也不想自己欠别人的。

昨天在网易新闻上看到一篇报道:教育部发文说07级新生一律在校按班级分配寝室住宿,便于学校管理和教育。在校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在外租房,特殊情况需在外租房的也要学校备案并加强监管。从这一点上来看,国家从某种角度上取消了06年发布了“禁止大学生在外租房”的禁令。虽然仍然是原则上不允许,但是似乎放宽了尺度。但是宪法中没有任何一条规定说:哪一类公民不得在外租房居住。所以说,教育部的规定从法律角度上来看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但是我们说,教育部的规定仍然有它的道理。

学生在校求学期间,学校除了负责给与学生充分的教育资源外还要负起监管、保障学生生活和安全的责任,因此学校为了防止学生发生意外于是提出集中住宿,而且不得在外租房,因为在外租房学生安全仍旧由学校负责但是学生此时又脱离了学校的管理,因此一旦发生意外,家长肯定要找学校承担责任,但是此时学校会认为学生在外租房已经是违反校规在前所以不予负责,可是法律上来看学校仍然是逃脱不了责任的,所以学校为了避免这种“损失”,于是提出严禁在校学生在外租房居住。另外,学生在外租房居住的确给学校的监管的教育带来了诸多不便之处,所以出台这样一个政策并不为过。

其次,学生在外租房的动机并不纯净。男女同居的现象还是相当严重,给学校和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再者,同居也意味着会发生某些显而易见的行为,若是处理不好,这种行为的后果会给学生自己带来很大的负担。因此学校的作法也不失为一种阻止该现象的良策。

再者,学校建设了这么多的学生公寓,若是让它空闲着不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吗?而且,从学校的角度来看,学生住在学校所缴纳的住宿费同样是一笔除学费之外的收益,因此不会有那个学校自愿放弃的,试问有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好了,以上是站在学校的角度看待住寝室这个问题,下面就是以学生的身份分析了!

第一,大学寝室客观条件不乐观。照中国目前的国情以及大学建设的情况来看,能够支付2个人一间寝室且设施齐全的低于5%,且大多数分布在沿海或者最西部的城市,比如宁夏省的某些大学或者厦门大学。沿海地区能有这样好的住宿条件是因为经济发展产生的良好的产业建设效应带动了对教育的投入,而西部建设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才于是也加大对基本教育设施的投入,因此出现了这种虎头凤尾蛇身的现象,包括像中国人民大学这样的学校的寝室住宿条件也不尽如人意。甚至某些学校的寝室因水压不够,高楼层的学生需要下楼提水以应对日常生活之需。试问这样的住宿条件是学生能满足的吗?大学不比高中,它能给人以一种博大精深的磅礴之气,而就寝室环境这部分来说,未免显得过于小气。况且,学生来学校的主要目的是学习更多的知识和丰富自己的社会经历,也就是说寝室作为一个学生休息的场所应该尽可能的舒适、方便,否则在学习压力下还要担心寝室的环境问题,未免有点因小失大。

第二,在寝室条件不容乐观的情况下,住宿收费也不容乐观。目前我国大学的标准寝室是4人间,然后附带单独卫生间。这种寝室的收费为1200块每年每学生,也就是说一个寝室一年的收费是4800块。除去其中包含的部分电费及水费看,以我所在学校为例子还剩4560块左右,再加上支付楼管的工资和日常的维修费用算在内,以一栋88个标准寝室的寝室楼来算,学校最后从每个寝室净收入4200块。,也就是说,每个学生每年要给学校后勤处贡献4200块的资金。但与此同时换来的住宿环境并不乐观。这些钱干嘛去了?不说大家也明白,的确有时候学校的新教学楼,新操场,新路灯等等这些建设都是我们需要的,可是,这些东西不可能每年都要重建吧,换句话说,应该有一个时间或者时期来建设良好的寝室环境。也许很多人会说,还有很多学校的寝室比这个配备要差但是收费要贵得多,不过同志们,你们不要把中国人这种沾沾自喜容易满足的劣根性表露的一览无余,去看看那些好的吧,别人能做到的,我们难道就不能?资格不是别人说有就有的,能力也不是别人说有就有的,这些都是自己努力争取的。不要依靠政策、等政策,任何条文都是人想出来的,思想总在政策前面,你连想都不想怎么可能会有政策为你而立。

第三,寝室人员问题。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矛盾,更何况在寝室之内,在这种朝夕相处的情况下更容易滋生出矛盾。这样说的目的并不是说要取消寝室住宿这样一个制度,因为这个制度自成立以来这么多年始终是利大于弊,所以不能盲目的菲薄它。寝室的人员不和,在和平的情况下是导致寝室之内的某些成员之间不说话、不沟通,自顾自的生活,严重的情况下则是动手打架,甚至纠结社会不良人员报复寝室室友。虽然现在学校允许学生在发生矛盾后更换寝室,可是这仅仅是一种治疗而非预防的措施,在很多情况下,除非已经发生动手或者动口的情形,否则学校是不允许擅自更换寝室的。这样就是在尖端上处理问题,宁愿善后也不愿预防。虽然不和谐的寝室占少数,但是也有一些很难解决的人,此时学校就不可能为他单独设立一间寝室,因此出外租房也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第四,个人隐私问题。随着我国在制度及文化方面与国际接轨、同步化的加剧,人们特别是青年人更偏向于像外国人那样开始注重自己的隐私,况且现在的大部分大学生都属于“80后”,自我意识较强,在家一般都有自己的房间,不喜欢被别人看到自己的私人生活。所以,并不是很多人习惯住寝室。特别是有些人在家睡觉有特殊的习惯,因此更不愿意有人看到。因此这个也是学生愿意出外租房的依据。

第五,寝室是一个公共的小环境,由于每个人的差异,因此在相同的时间每个人不一定会做同样的事情。愿意考研的同学需要一个安静的寝室,但是不是寝室里每个人都愿意考研,因此寝室环境得不到保障,所以有部分同学因为收不了寝室的嘈杂搬离寝室。

最后,就是政策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并没有规定说:某一类人员不能在外租房。所以,作为成年人的大学生有自己的权利和自由在外租房。他们有能力承担因为租房而产生的后果。此时学校应做的不是妄加阻拦,而是商讨衡量。在国外,大一新生因为不了解学校制度和环境被强制要求住校,但是在大二之后就会被取消住校资格,如果你找不到房子住则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衡量考虑之后也不一定会给你分配寝室。在西方文化看来,在外租房是一种成年,乃至独立的标志,这种举动证明了你是一个能够负起责任的成年人,因此你需要这种锻炼!在国内,情况却恰恰相反,这也证明了中西文化在教育子女上的差异,同时也说明了为什么中国会产生那么多的“啃老族”。

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这里说的并不是要鼓励大家出去租房,其实寝室也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我的目的只是告诉大家一个事实,还有产生这样一个现象的原因。我是打算出去租房的,原因就是我需要自我的空间,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安心学习。

本来是不打算写这个的,但是学院这几天在重新分配寝室,结果可想而知,牵一发而动全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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