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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

202.88.119.*

二姐是吴江某村名,与哥哥分开户口,现无房,能独立享受宅基地吗

二姐16年前结婚,由于当时姐夫是当兵服员人员,户口在镇上,所以她与女儿的户口在吴江平望联农村,与父母大姐家分开户口,但由于经济原因,一直没有建房,借住在大姐家,但由于小孩大了,想建房,多次到村委询问,说是要先拆大姐家现有的一部分房子才能批宅基地,这合理吗?

大姐家房是在1988年建的,当时建时有7人口(包括爷爷/奶奶/父/母/三姐妹),现在(父/母/姐夫)3人,大姐/侄女(2人为非农业户)
由于大姐家目前没有翻建的打算,二姐一直处于无房状态,已有5年在外打工无法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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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123cat@yacat123cat@ya

勤学秀才

最佳答案 - 由投票者2008-01-12 14:22:07选出

有关法律规定,农村户口的.在原居住地,都可依法申请宅基地.除非已经有了.(不管是否已经出租或者出卖).既然你二姐已经与你们家其他人已分家.就是权利申请宅基地.你可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然后.向村民委员会申请或者向乡政府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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