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 浏览659次
下一个已解决问题元旦后要遭遇辞退,会按新合同法得到赔偿吗?
各位兄弟姐妹们,在下有个不幸的消息要在新年来到之前和大家分享一下,我被公司裁员了,同时俺很想请教各位善良的劳动人民一些问题。我的大概情况是这样的:我目前在北京工作,我在这个公司工作已经一年四个月了,我的劳动合同是在2007年的12月初结束,在劳动合同结束之前我公司的人事部并没有给我任何通知,所以就一直继续工作到现在,直到2007年12月29日星期六,我接到我们部门领导的短信通知,“按照集团决定,要求公司裁员”,我就很不幸的成为其中的一个,并且要在元旦后交接工作,我要请教大家的问题是:在我的合同结束之前公司并没有通知我不再续约,这样就是意味我的合同继续进行,但在我的合同结束后将近一个月的时候,公司又通知我不再续约,并要很快的交接工作。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公司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显然公司做的不符合规定,所以我想请教大家如果公司对我进行赔偿我可以拿到几个月的赔偿金?因为所有的事情是在2008年1月1日后进行,所以我的个人保障是按新的劳动合同法执行还是按照旧的劳动合同法执行?谢谢大家了!
最佳答案 - 由提问者2008-01-06 13:38:22选出
当然可以要求2个月补偿。
你们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但继续在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如果单位提出来得,需要支付补偿。
参考法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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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的答案和提供的相关参考,谢谢!
其他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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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拿到1个半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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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说的,最好你自己去劳动局问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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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
60.219.183.*
连我都替你感到不平,建议你去劳动局明确一下,如果没有维护到你的权益,也可以起诉你的就业公司,毕竟是你的工作单位严重违反了劳动法!

thanksyd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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