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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财税方面的问题请教大家。希望有高人指点!

比方说我有一个总公司设在上海,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现在我在江苏设立一个分公司,且已经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但是我的这个分公司在税务上是想实行非独立核算,即分公司不设财务核算,不开发票,不在当地纳税申报,所有财税方面的事情全部在总公司进行。这样的操作可行吗?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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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绍评覃绍评

财税专家

最佳答案 - 由投票者2008-07-02 21:42:11选出

不行。
根据《增值税条例》及细则以及相关补充规定,如果总机构和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在同一县市的,可以由总机构统一申报纳税,否则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另外,国家规定,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省、区(市)需要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必须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在同一省内不同市的由省级税务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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