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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5.60.*
关于涉外离婚?
我和老公是在中国民政局办理的结婚手续。我是中国籍,老公 是韩国籍,有一孩子,结婚已3年,现因感情不和,想离婚。我已回国 ,老公 和孩子在韩国,但男 方 不同意离 ,请问我该怎么办理?谢谢回答。
最佳答案 - 由投票者2008-07-15 17:32:16选出
你可在中国大陆起诉离婚,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其他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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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中国公民,是在中国的民政局办的结婚手续。如果你想离婚的话可以在中国向你的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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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定,你既可以向办理结婚手续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到你老公所在地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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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中国起诉离婚,在你的住所地起诉离婚就可以。可以请律师帮助。

刘伯华

冬天的阳光
absars123
张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