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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已解决问题关于女性退休年龄的问题(急!!)
请教专业人士:我妈妈1957年1月生(52岁),现在上海的一个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从事社会工作(就是协助司法机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服务工作那一类)。2008年2月和单位签署了到2010年12月的劳动合同(我妈妈是正式职工,劳动关系就在这个单位,非协保)。09年6月单位告知其办理退休,劳动合同不再履行。
想问三个方面问题:1、从事我妈妈这类的岗位的法定退休年龄是否应该是55周岁(如果可以请专业的好心人列出相关法规条款)2、劳动合同未履行完毕,这样中止是否属于违规。3、如果办理退休,解除合同,如何获得有利于本人的经济补偿。
最佳答案 - 由投票者2009-06-28 16:12:01选出
可以在50岁退休,到工龄也可以退休不用履行合同了。还有就是你可以领退休金了,没有什么补给。
其他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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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年龄符合退休条件,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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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妈妈又不是工人,工人才50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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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ntawo

lilguo37ok
刘正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