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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2005年从朋友那借80000元利息2分,之后王某去了外地,而借钱的朋友以为王某逃跑了,就向公安局报案,并且还向法院起诉了。而公安局并且在网上立了案还有通辑令。
2008年王某把钱还上了,只是没有付利息,但是当初的借条已经要回来了。而派出所的人员说要王某去把网上的案撤消。
不知道王某以后还会有什么麻烦呢?需要到哪里去撤消呢?还有什么要做的吗?去撤消案件她女儿可以代去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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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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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尽的爱”思念让爱长存。请您登陆后发表意见。 -
很简单 中国有句古话:解铃还须系铃人
去当时他朋友报案的公安局,如这个公安局没有发,就要从这查一下是哪个公安厅发的,再让那个朋友与那个立案公安局,开局一份无犯罪证明,或澄清书,就可以了。请您登陆后发表意见。 -
应该不会有麻烦,必须到原来报案的公安机关申请撤销,书面委托家人办理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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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maqu1989

刘伯华
sz2801
刘正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