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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要求转职,我是否可以拒绝。
如果我拒绝的话被公司解除合同,是否能得到赔偿?
补充 - 2009-11-20 23:42:20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五年多,一年多前由于自己的决定调换到另外一个工作部门(两个部门是独立的)。现在公司由于效益不好想要裁员,但又不想给予经济补偿,因此就以我不能胜任当前工作为由要求我转回原先的部门。我如果不接受这个理由是否有权利拒绝?如果拒绝,公司是否有权利解除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另外,跟公司订立的合同条款有如下,是否对我很不利?
1.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决定;如拒不执行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解决劳动合同
2.不能胜任的定义是由主管签字确认,以任意两个连续自然考核期不能完成工作指定的各项指标。
急盼高人回复!!!
问题补充:我的工作能力没问题,只是公司想以此为借口逼迫我自动离职,这样就可以不用进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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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样的消息很难过,不过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办,祝你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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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样的消息很难过,不过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办,祝你好运吧!!
其他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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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拒绝,就是不服从公司安排调动,他们就可以解雇你。不妨先接受转职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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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此就以我不能胜任当前工作为由要求我转回原先的部门。我如果不接受这个理由是否有权利拒绝?
从法律规定上讲,你单位以不能胜任当前工作为由就必须有相关证据,如无,你有权利拒绝。
2、如果拒绝,公司是否有权利解除合同?
这个要你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
3、是否需要赔偿?
如果你单位劳动纪律中有不服从分配就解除劳动合同项,同时该规定制定程序又符合劳动部规定,那就没有补偿了 -
公司单方辞退你,你可以找证人作证进行劳动仲裁,索要经济补偿金。

zhangjie0527

我是皇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