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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 浏览61次

下一个已解决问题
示部示部

伴读书童

法律是怎样裁定小偷、扒手之类的人呢?

为什么社会上的小偷、扒手不仅在增加,而且越来越猖狂?
是不是对他们处理的太轻了???如果不是,那应该怎么解释?总不能都是人们思想观念的问题吧??
像这样的问题难道就没有解决的办法了吗??如果有,为什么小偷还是这么猖狂?
在这方面,还能不能相信“法律”这种武器?
中国是真的重视这个问题了,还是只是形式上的重视?

我身边的人都说已经没有安全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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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权利

伴读书童

最佳答案 - 由投票者2008-06-10 10:50:48选出

这是政府职能部门对外来人员管理不力的结果,这其中多为外来人员所为,他们以此为职业,小偷被抓最多拘留,拘留期间还得公安局养,所以最多关几天又出来了。如果你把小偷打伤了,你还得掏医药费把他治好,如果小偷把你打伤了,这医药费还是由你自己付,你说小偷会怕吗?现在盗跟抡有区别吗,没人时偷,有人在照样敢到家里去偷,你能把他怎么样。
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报导少吗,这社会呀,迟早败在官僚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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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7)

  • 应权应权

    伴读书童

    因为小偷们都好吃懒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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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幽灵幽灵

    伴读书童

    先调查民意!
    在制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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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秀秀秀秀

    伴读书童

    1、自古警察小偷是一家
    2、警察养小偷,小偷养警察(反正也不偷我的,还月月给我上供,这样的小偷,让你当警察,你也不抓。)
    3、警察异地抓小偷成效较高的原因绝不是异地警察眼睛亮,本地小偷不认识异地警察,而是官样文章,让老百姓痒痒眼,在警察眼里还能见不着小偷?只不过有难言之隐而已。
    4、警察不是小偷,而是大盗,我们不能怪小偷多,只能怪警察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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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葫芦小葫芦

    伴读书童

    唉,若每人对小偷扒手的态度都是宁可成仁,也要把它杀死的态度,哪还有什么小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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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容均容均

    伴读书童

    处罚的种类和运用

    第六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警告。
    (二)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第七条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依照规
    定没收。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
    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第九条 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十四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
    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
    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
    第十一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由于生理缺陷的原因而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第十二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安全有威胁
    的,应当将其约束到酒醒。
    第十三条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第十四条 二人以上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
    教唆或者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单位主管人员指使的,同时处罚该主管人员。
    第十六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
    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三)由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第十七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屡犯不改的。
    第十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FONT color=#0556A3>参考文献:</FONT>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94修正)
    <DIV ><A href=http://dl.zhishi.sina.com.cn/upload/74/98/32/1143749832.2092676.gif target=_blank><IMG src=http://dl.zhishi.sina.com.cn/upload/74/98/32/1143749832.2092676.gif border=0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0.35) this.width=screen.width*0.40></IMG></A></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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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提供

    伴读书童

    小偷不同于大盗。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尽可能安置就业,小偷也就逐渐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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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员动员

    伴读书童

    处罚的与收获的严重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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