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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抚州临川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特强,从小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登杨镇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官吏。治平四年(1067)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省南京市)钟山,谥文。
安石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对北宋中期隐伏的社会危机有所认识。在他进入仕途地方官吏时,能够关心民生疾苦,多次上书建议兴利除弊,减轻人民负担。由于较长时期接触了解社会现实,“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嘉佑三年(1058)《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要求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抑帛大官僚地主的兼并和特权,推行富国强兵政策。在他任参知政事和宰相期间,取得神宗的支持,抓住“理财”和“整军”两大课题,积极推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方田均税、免役、市易、保甲、保马等新法,史称“王安石变法”或“熙宁变法”。由于受到以司马光为代表的大官僚大地主集团的坚决反对,神宗后来也动摇、妥协,革新派内部又产生裂痕等,新法终被全部废止。安石变法,虽然归根结底是为加强皇权,巩固封建地主统治地位,但在当时对生产力的发展和富国强兵,确曾起了推动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在历史上有其进步的意义。伟大革命导师列宁称誉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改革家”(《列宁全集》第十卷第一五二页)。
为了给变法确立理论根据并反击守旧派,安石提出“天变不足畏”,“尚变者,天道也”,用“新故相除”的进化观点驳斥了守旧派的“道不可变”的形而上学论调。同时又公然提出“祖宗不足法”,认为“祖宗之法,未必尽善,可革则革,不足循守”(《司马温公传家集.学士院试李清臣等策目》)。在变法过程中,他更设置专局,使子芳及门人修撰《诗》、《书》、《周官》三经新义,对新政从理论上加以解释与阐发,并通过政府力量作为学校诵习的定本,被称为“新学”,直接或间接为推行新法服务。上述这些思想,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安石不仅是一位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同时也是一位卓越的文学家。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把文学创作和政治活动密切地联系起来,强调文学的作用首先在于为社会服务。他反对西昆派杨亿、刘筠等人空泛的靡弱文风,认为“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诚使巧县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也。”(《上人书》)正因为安石以“务为有补于世”的“适用”观点视为文学创作的根本,他的作品多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具有较浓厚的政治色彩。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临川先生歌曲》等。
安石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雄健简练,奇崛峭拔,大都是书、表、记、序等体式的论说文,阐述政治见解与主张,为变法革新服务。这些文章针对时政或社会问题,观点鲜明,分析深刻,长篇则横铺而不力单,短篇则纡折而不味薄。《上仁皇帝言事书》,是主张社会变革的一篇代表作,根据对北宋王朝内外交困形势的深入分析,提出了完整的变法主张,表现出作者“起民之病,治国之疵”的进步思想。《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在叙述并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的同时,尖锐地提示了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利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它对第二年开始施行的政,无异吹起了一支前奏曲。《答司马谏议书》,以数百字的篇幅,针对司马光指责新法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四事,严加剖驳,短小精悍,言简意赅,措词得体,体现了作者刚毅果断和坚持原则的政治家风度。安石的政论文,不论长篇还是短制,结构都很谨严,主意超卓,说理透彻,语言朴素精练,“只用一二语,便可扫却他人数大段”(刘熙载《艺概.文概》),具有较强的概括性与逻辑力量。这时推动变法和巩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成果起了积极的作用。安石的一些小品文,脍灸人口,《鲧说》、《读孟尝君传》、《书刺客传后》、《伤仲永》等,评价人物,笔力劲健,文风峭刻,富有感情色彩,给人以显豁的新鲜觉。他还有一部分山水游记散文,《城陂院兴造记》,简洁明快而省力,酷似柳宗元;《游褒禅山记》,亦记游,亦说理,二者结合得紧密自然,既使抽象的道理生动、形象,又使具体的记事增加思想深度,显得布局灵活并又曲折多变。
安石的诗歌,大致可以罢相(1076年左右)划界而分为前、后期,在内容和风格上有较明显的区别。“王荆公少以意气自许,故诗语惟其所向,不复更为涵蓄……后为群牧羊官,从宋次道尽假唐人诗集,博观而约取,晚年始尽深婉不迫之趣”(叶梦得《石林诗话》)。前期的诗歌,长于说理,倾向性十分鲜明,涉及许多重大而尖锐的社会,问题注意到下层人民的痛苦,替他们发出了不平之声。《感事》、《兼并》、《省兵》等,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描写和提示了宋代国势的积弱或内政的腐败,指出了大地主、大商人兼并土地对于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提出“精兵择将”的建议;《收盐》、《河北民》等,反映了当时人民群众备受统治者迫、害压榨的悲惨遭遇;《试院中》、《评定试卷》等,则直接抨击以诗,赋取士的科举制度,要求起用具有经世济国的人才;《元日》、《歌元丰》等,热情地讴歌了变法带来的新气象和人民的欢乐;《商鞅》、《贾生》等,通过对历史人物功过得失的价,抒发了自己的新的见解和进步意义。安石后期的隐居生活,带来了他的诗歌创作上的化。他流连、陶醉于山水田园中,题材内容比较狭窄,大量的写景诗、咏物诗取代了前期政治诗的位置,抒发一种闲恬的情趣。但艺术表现上却臻于圆熟,“雅丽精绝,脱去流俗,每讽味之,便沉沆瀣生牙颊间。”(《后山诗话》载黄鲁直语)和《泊船瓜洲》、《江上》《梅花》、《书湖阴先生壁》等诗,观察细致,精工巧丽,意境幽远清新,表现了对大自然美的歌颂和热爱,历来为人们所传诵。
从诗体说来,安石的古体诗虽然多用典故,好发议论,但象《明妃曲》、《桃源行》篇,立意新颖,充满着情感和丰富的想象。律诗则用字工稳,对偶贴切,但有时不免失于过多的雕刻。五绝和七绝尤负盛誉,“王半山备众体,精绝句”(《寒厅诗话》),“荆公绝句妙天下”(《艇斋诗话》)。他的诗对当代和后世都有影响,被称为“王荆公体”(严羽《沧浪诗话》)。
安石的词,今存约二十余首。虽不以词名家,但其“作品瘦削雅素,一洗五代旧习”(刘熙载《艺概.词曲概》)。《桂枝香.金陵怀古》一词,通过描写金陵(今江苏南京市)壮景及怀古,揭露六朝统治阶级“繁华兢逐”的腐朽生活,豪纵沉郁,被赞为咏古绝唱。它同范仲淹的《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一词,开了苏东坡豪放的先声,给后来词坛以良好的影响。
从文学角度总观安石的作品,无论诗、文、词都有杰出的成就。北宋中期开展的诗文革新运动,在他手里得到了有力推动,对扫除宋初风靡一时的浮华余风作出了贡献。但是,安石的文学主张,却过于强调“实用”,对艺术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计不足。他的不少诗文,又常常表现得议论说理成分过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韵味。还有一些诗篇,论禅说佛理,晦涩干枯。这些都是他在艺术观和创作上的局限。
二、变法与天意
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以翰林学士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即副宰相一职,主持变法。就在这一月,宰相富弼上书论天人之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载此事的前因后果道:
富弼因足疾未能入见。有为帝言灾异皆天数,非人事得失所致者。弼闻而叹曰:人君所畏唯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者?此必奸人欲进邪说以摇上心,使辅弼谏争之臣,无所施其力。是治乱之机,不可以不速救。即上书数千言,力论之。
这个“有为帝言”者,实际上是指王安石。富弼的《论灾异而非时数奏》,首先列举了当时发生的天文变异和地震状况,说这是大可惧怕的事。他说孔子作《春秋》,不记祥瑞而记灾异,就是为了让君主恐惧修德,以应天地之变,并没有将灾异归于时数。而董仲舒的对策,说灾异是由于
朝政所致,是完全正确的。若帝王为政和,百姓喜悦,天地就会以和气应之,从而阴阳气顺,百害不生。若为政不和,阴阳不顺,就会有各种灾害。他劝告宋神宗切不可把灾异归于时数而不恐惧,否则就将会有董仲舒说的“伤败乃至”的大祸发生。富弼的上书表明,变法一开始,关于变法是否合乎天意,王安石对待天命、天意的态度问题,就发生了严重的斗争。
第二年、即熙宁三年,宋神宗正式提出了王安石对天意的态度问题。《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载:
帝谓王安石曰:陈荐言,外人云,今朝廷以为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昨学士院进试馆职策,其问意专指此三事。
把外界的传言作为制科考试的策问题目,要应试者对此一问题作出答复,事实上是让应试者表明自己的宗教-政治态度,这就不仅是一般的传言,而是已经成为严重的宗教-政治问题。王安石恳切而明确地向宋神宗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安石曰:陛下躬亲庶政,唯恐伤民,惧天变也;陛下采纳人言,事无大小,唯是之从,岂不恤乎?然人言固有不足恤者。苟当于义理,何恤乎人言!至于祖宗之法不足守,则固当如此。且仁宗在位四十年。凡数次修敕。若法一定,子孙当世世守之,祖宗何故屡变也?今议者以为法皆可守,然祖宗用人,皆不以次。陛下试如此,则彼异论者,必更纷纷矣。
外界传言说是“朝廷以为”,这就不是专指王安石,而是也包括神宗在内,并且首先是指神宗。所以王安石首先说明神宗是畏天变的,这实际中也是为自己辩白。这一条,是三条指责中最严重的一条。王安石对于第二条可以有条件地承认,对于第三条则可以毫无顾忌的承认,但对于第一条,则决不能有半点承认。否则他就将成为名教罪人,他的一切言论就都会被认为是异端邪说,他的一切变改措施都将付诸东流。
实际上,王安石也不是不畏天变。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论语.季氏》)。《易传》说:“天垂象,见吉凶”。作为一个儒者,不畏天变,也就是不畏天命,那就是一个小人,就不配做一个儒者。王安石也不是这样的人。在前述王安石的《周官新义》中,他就明白表示,天的吉凶之变,是人所感召。若遇这种情况,人就应修政,来回答天变。这是传统的因天变修德、修刑思想。在《洪范传》中,王安石明确表示反对两种对待天变的极端倾向:
况天者,固人君之所当法象也。则质诸彼以验此,固其宜也。然则世之言灾异者,非乎?曰:人君固辅相天地以理万物者也。天地万物不得其常,则恐惧修省,固亦其宜也。
今或以为天有是变,必由我有是罪以致之;或以为灾异自天事耳,何予于我?我知修人事而已。盖由前之说,则蔽而葸;由后之说,则固而怠。不蔽不葸、不固不怠者,亦以天变为己惧,不曰天之有某变,必以我为某事而至也,亦以天下之正理考吾之失而已矣。
说某个天变,就是为某人、某事而生,这是汉代儒者的普遍意见,也为后代的不少儒者所坚持。但是就在汉代,出现了某种天变,究竟是为哪件事?当时就争论不休。《汉书.五行志》所载,董仲舒、刘向、刘歆,对同一天变有三种不同的解释。西汉末年,谷永和其它儒者,对天变的解释也大相迳庭。汉代因天变要策免三公,魏文帝曹丕废除了这种作法,说天变首先是君主自己的责任,这也是对天变的不同解释。越到后来,天变不必定是为某事而发,已经日益成为儒者们的普遍意识。欧阳修《新五代史.司天考》,不再记录某种天变所对应的人事,就是“天变不必定为某事而发”思想的典型表现。王安石反对“蔽而葸”者,不过是当时大家都具有的意识。反对者也未必就认为天变一定是为某事而发。他们之所以制造这样的传言,不过是对王安石的蓄意诋毁罢了。正如司马光所说:“人言安石奸邪,则毁之太过”(《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三不足”说,特别是其中“天变不足惧”,就是这种毁之太过的表现之一。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宗教气氛的浓重。
《宋史.王安石》传载:
三年十二月,(王安石)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明年春,京东、河北有烈风之异,民大恐。帝批付中书,令省事安静以应天变,放遣两路募夫,责监司、郡守不以上闻者。安石执不下。
这条记载,就明确是在指责王安石不惧天变,一意孤行,而神宗还是惧天变的。这是史书、也是王安石当时或稍后的儒者们对王的指责。
熙宁五年,有人开始直接指责新法违背天意。《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九载:
辛丑,司天监灵台郎尤瑛言,天久阴,星失度,宜罢免王安石。帝以瑛状付中书,安石遂谒告,诏刺配英州牢城。安石翼日乃出。
这条材料也见于《宋史》王安石本传,只是稍为简略。
同年三月,市易法颁布。不久又颁布保马法、方田均税等项法令,这次召来了更大的反对。尤瑛只是一个普通的天文学家,一个下级官员,这次是元老重臣文彦博借天变言事,并导致一场严重的政治斗争。《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九载:
市易司既立,至果实亦官监卖。彦博以为损国体,敛民怨,致华岳山崩。为帝极言之。且曰:衣冠之家,罔利于市,搢绅清议,尚所不容。岂有堂堂大国,皇皇求利,而天意有不示警者乎?
在文彦博看来,华山的崩塌,就是因为这些所谓兴利之法的颁布,天对人发出的警告。王安石对天变作出了不同的解释:
王安石曰:华山之变,殆天意为小人发。市易之起,自为细民久困以抑兼并尔,于官何利焉?(《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九)
这次争论的结果,是文彦博辞去朝廷的职务,放了外任。
熙宁七年春天,久旱不雨。宋神宗损膳,企图减灾。翰林学士韩维认为这样不足以减灾,劝神宗痛下罪己诏书。其诏书说道:
朕涉道日浅,暗于致治,政失厥中,以干阴阳之和。(《续资治通鉴》卷七十)
诏书要求臣下直言朝政缺失,这是因天旱对朝政所做的公开检讨。而所谓朝政,主要是颁布的新法。宋神宗长吁短叹,忧形于色,准备废除新法,来回应上天的惩戒。王安石劝慰神宗说,水旱灾害,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即使尧和汤这样的圣人统治时期,也无法避免。只要努力搞好人事,就是对天意的回应。但宋神宗说,我所害怕的,正是人事没有搞好啊!现在对新法的怨恨太多。从皇亲到近臣,没有不怨恨新法的。(见:《续资治通鉴》卷七十,《宋史.王安石传》)在上天的警告面前,宋神宗准备退缩了。
旱灾造成了严重的饥荒。光州司法参军郑侠把农民背井离乡的悲惨情景画成图,送给了皇帝。要求废除新法,以“下召和气,上应天心,延百姓垂死之命”。并且断言:“陛下观臣之图,行臣之言,十日不雨,即乞斩臣宣德门外,以正欺君之罪”(《续资治通鉴》卷七十)。《宋史.王安石传》记载此事说,郑侠上书说:“旱由安石所致。去安石,天必雨”。郑侠的上书,充满了一个儒者对百姓苦难的深切同情,也表现了一个儒者对天命、上帝的充分信任。他只有一个错误,那就是把旱灾归咎于新法违背了天意。
宋神宗接到郑侠的上书,寝不能寐。于是下令废除新法。《续资治通鉴》卷七十记载:
(郑侠)书奏,帝反复观图,长吁数四,袖以入内。是夕,寝不能寐。翼日,癸酉,遂命开封体放免行钱。三司察市易,司农发长平仓,三卫具熙河所用兵,诸路上民物流散之故。青苗、免役,权息追呼,方田、保甲并罢。凡十有八事。民间欢叫相贺。是日,果雨。
《宋史》王安石本传没有这段记载,只说郑侠因此被发配岭南。《续资治通鉴》说是宋神宗在下达这样的命令以后,天下了雨,臣子们入朝庆贺,神宗把郑侠的图给大家看。但吕惠卿等人坚持新法是正确的,并把郑侠交御史治罪。其结果,是只废除了方田法。
三天以后,宋神宗恢复了正常膳食。而司马光在御史台看到神宗的罪己诏书,感激涕零,他认为自己不能沉默,也向神宗上了奏折。其中说道,政治的缺失,重要的有六条。一是青苗钱,二是免役法,三是市易法,四是对外用兵,五是保甲法用杀人凶器训练农民,六是任用坏人兴修水利,劳民伤财。其奏折最后说:
但一下手诏,自熙宁二年以来所行新法,有不便者,悉罢之,则民气和而天意解矣。(《续资治通鉴》卷七十)
也就是说,只有废除新法,才能解除上帝的愤怒;而只要废除新法,上帝的愤怒就必然解除。据《续资治通鉴》所载,宋神宗对司马光的建议,“皆不听”。(同上)
在这个过程中,
太后、太皇太后也出面干涉了,她们认为,王安石扰乱天下。上帝的警告,人间的怨恨,都在这次旱灾中集中起来,王安石终于感到难以支撑,于是上表要求辞职。经过再三、再四的请求,宋神宗批准了。就在司马光上书十天以后,王安石被解除了职务。《宋史》王安石本传的史臣评论说,王在执政五年之后,“以旱引去”。而旱灾乃被认为是上帝的警告。人言可以不恤,上帝的警告就不能不惧。在上帝的警告之下,宋神宗退缩了,王安石也退缩了。上帝的警告,是导致新法失败的最重要的直接原因。
不过这次王安石被解职,新法还没有被废除。它只是后来废除新法的前奏。将近一年之后,王安石被重新启用。据《续资治通鉴》所说,其原因是王安石被解职后,原来积极追随王安石的吕惠卿背叛,对王极尽诬陷之能事。韩绛与吕多有争论,自觉力量不足,遂建议神宗重新启用王安石。而王安石此次也不推让,倍道兼程,走马上任。然而新法是否合乎天意的根本问题并没有解决,这就注定了王安石这一次也难有什么作为。
就在王被重新启用这年即熙宁八年十月,天上出现了彗星。皇帝依惯例避殿减膳,下诏求言。这次王安石和神宗发生了直接冲突。《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载:
王安石率同列上疏,言晋武帝五年彗出轸,十年又有孛,而其在位一十八年,与《乙巳占》所期不合。盖天道远,先王虽有官占,而所信者人事而已。天文之变无穷,上下傅会,不无偶合。周公召公,岂欺成王哉?其言中宗享国日久,则曰“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不敢荒宁”;其言夏商多历年所,亦曰德而已。裨灶言火而验,复请以宝玉禳之,公孙侨不听。则曰“不用吾言,郑又将火”。侨终不听,郑亦不火。有如裨灶,未免妄诞,况今星工乎?所传占书,又当世所禁。謄写讹缪,尤不可知。陛下圣德至善,非特贤于中宗。周、召所言,则既阅而尽之矣,岂须愚瞽复为所陈。窃闻两宫以此为忧,望以臣等所言,力行开慰。
帝曰:闻民间殊苦新法。
安石曰:祈寒暑雨,民犹怨咨,此无庸恤。
帝曰:岂若并祈寒暑雨之怨亦无邪。
安石不悦。退而属疾卧。
这次天变,是神宗直接向王安石发难了。王安石之所以能坚决实行变法,全靠神宗的支持。神宗现在态度如此,新法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王安石称病,是由于感到新法无望了。而神宗这次直接发难,乃是由于天变。上帝的警告,不能再不重视了。
臣子们也纷纷上书言事,认为只有罢免王安石,废除新法,才可以报答天变。王安石的弟弟王安礼上书道:
人事失于下,变象见于上。陛下有仁民爱物之心,而泽不下究,意者左右大臣,是非好恶不求诸道,谓忠者为不忠,不贤者为贤,乘权射利者。用力殚于沟瘠,取利究于园夫,足以干阴阳而致星变。愿察亲近之行,杜邪妄之门。至于祈禳小数,贬损旧章,恐非所以应天变也。(《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
神宗读了王安礼的奏章,非常感动,进一步认识到,自己是受了近臣的蒙蔽。
十二天后,彗星消失。消失后十天,张方平继续上书道:
新法行已六年,事之利害,非一二可悉。天地之变,人心实为之。故和气不应,灾异荐作。顾其事必有未协于民者矣。法既未协,事须必改。若又惮改,人将不堪。此臣所以痛心疾首,一夕而九兴也。(《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
在这种情况下,王安石又称病不出了。一年以后,王安石第二次被解除了宰相的职务。《续资治通鉴》评论此事说:
安石之再相也,多称疾求去。及子雩死,力请解机务。帝亦厌安石所为,乃罢为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卷七十一)
安石多次称疾求去,是对新法的推行绝望了。神宗厌安石所为,是由于一次又一次的天变使他认定新法是错的,是不合天意的。不过神宗在世时,新法还没有完全废除,因为那毕竟是他自己的作为。数年以后,宋神宗死,哲宗即位,由太皇太后,也就是宋仁宗的妻子垂廉听政。两个月后,重新启用司马光。司马光的第一条建议,就是完全、彻底地废除新法,并用不顾其他儒臣要求区别对待、区分缓急的建议,一意孤行,不分是非,迅速地废除了所有新法。对于拥护新法的官员,不分是非,一律罢免。八年后,太皇太后死,哲宗亲政,又启用王安石的拥护者,并且也像司马光对待新法和王安石的拥护者一样,恢复新法,并且驱逐所有反对王安石新法的官员。这时候,北宋的朝政已不是是否实行变法的问题,而完全演变为不同官僚集团争权夺利的斗争。北宋政权就在这样的争斗中迅速衰落、以至灭亡了。
北宋灭亡后,围绕新法和天意的争论并没有结束。北宋末年,杨时指责王安石误国,是说王以自己的学术倡导奢侈;也有人是认为王不该用自己一家之言统一思想,使别人不能讲话。到了南宋,当儒者们对这段历史进行反思的时候,对王安石的指责就逐渐集中到“三不畏”上来了。
宋高宗建炎三年,司勋员外郎赵鼎上言,说自从王安石熙宁年间执政,随意更改祖宗法度,坑害百姓。后来蔡京又继续王安石的政策,以致酿成今日大祸,现在王安石还配享神宗庙庭,这是政治的最大缺失。必须加以改正,才能收拾人心,感召天地和气。宋高宗采纳赵鼎建议,罢去了王安石配享神宗庙庭的资格。
数十年后,理学逐渐占据统治地位。淳佑元年正月,宋理宗下诏,以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从祀孔庙。同时宣布,将王安石逐出孔庙:
寻以王安石“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为万世罪人,岂宜从祀孔子庙庭?黜之。(《宋史.理宗本纪》)
这是对王安石一案的最后判决。其判词说明,王安石最大的罪过,是宗教罪,是不畏天命。这个判词并不符合实际,但从王安石执政开始,富弼上书,到这个判词问世,清楚地向我们表明,对儒教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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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1021---1086)是宋朝著名的文学家和政治家,抚川临川(今江西抚州)人。他年轻时候,文章写得十分出色,得到欧阳修的赞赏。王安石二十岁中进士,就做了几任地方官。他在鄞县(今浙江鄞县,鄞音yìn)当县官的时候,正逢到那里灾情严重,百姓生活十分困难。王安石兴修水利,改善交通,治理得井井有条。
宋神宗熙宁二年积极推行变法,以舒民困,元丰八年,新法被废,王安石忧愤成疾,次年病卒。
王安石的一生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而斗争,把文学创作和政治活动密切地联系起来,由于他持有适用的文学创作观念,他的诗文都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是直接为他的政治斗争服务的。王安石的散文以政论性的为多。这些作品针对时弊,根据深刻的分析,提出明确的主张,具有极强的说服力量。如〈答司马谏议书〉,分析司马光对新法的指责,言简意赅,措辞委婉而坚决,表现了他坚持原则的政治态度。王安石的散文比较重视理论的说服力,较少注意酝酿气氛,描摹物象,从感情上来打动读者,因此他的散文一般立意超卓,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概括力,语言简练朴素。这也是他文学主张的结果。
王安石的诗和散文一样,具有充实的政治内容,倾向性十分明显,表现出对人民的同情,对社会前途的忧郁。以及对传统思想的反抗,充分抒发了他远大的政治抱负和积极的人生态度。他的不少咏物怀古的诗篇,也大都寄托了他远大的政治抱负和批判精神。
晚年罢相隐居以后,生活和心情的变化,引起了诗风的变化,创作了教多的描写湖光山色的小诗,也冈多地注意对诗歌艺术的锤炼。名作很多,如〈船泊瓜州〉京口瓜州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这些小诗,新颖别致,炼字炼句妥贴自然,艺术上确实比早年成熟了,但往年诗中洋溢的那种政治热情,这时是大大减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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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
(1021~1086)
宋代改革家、思想家和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江西临川(今江西抚州)人,世称临川先生。庆历二年(1042)进士第四名及第。任地方官多年。王安石认为宋代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因此,在嘉佑三年(1058)上宋仁宗赵祯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封建士大夫也把致国太平的厚望寄托于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台执政。由于深得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进行变法。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并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在改革中,他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变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两宫太后、皇亲国戚和保守派士大夫结合起来,共同反对变法。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第一次罢相。次年复拜相。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于熙宁九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王安石不久便郁然病逝。
王安石在哲学思想方面,继承和发扬了老子的一些思想,是传统的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洪范传》、《老子注》是他在这方面的主要著作,后者已经散佚。他的文章以论说见长,列于唐宋八大家。在诗歌方面,早年写了不少反映社会现实的诗篇。有集本传世,一是《临川先生文集》本,一是《王文公文集》本,两本都掺有他人的著作。王安石曾封于舒、荆,死后又谥为文,故也称为王荆公或王文公。
附:王安石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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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1021---1086)是宋朝著名的文学家和政治家,抚川临川(今江西抚州)人。他年轻时候,文章写得十分出色,得到欧阳修的赞赏。王安石二十岁中进士,就做了几任地方官。他在鄞县(今浙江鄞县,鄞音yìn)当县官的时候,正逢到那里灾情严重,百姓生活十分困难。王安石兴修水利,改善交通,治理得井井有条。 宋神宗熙宁二年积极推行变法,以舒民困,元丰八年,新法被废,王安石忧愤成疾,次年病卒。
王安石的一生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而斗争,把文学创作和政治活动密切地联系起来,由于他持有"适用"的文学创作观念,他的诗文都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是直接为他的政治斗争服务的。王安石的散文以政论性的为多。这些作品针对时弊,根据深刻的分析,提出明确的主张,具有极强的说服力量。如〈答司马谏议书〉,分析司马光对新法的指责,言简意赅,措辞委婉而坚决,表现了他坚持原则的政治态度。王安石的散文比较重视理论的说服力,较少注意酝酿气氛,描摹物象,从感情上来打动读者,因此他的散文一般立意超卓,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概括力,语言简练朴素。这也是他文学主张的结果。
王安石的诗和散文一样,具有充实的政治内容,倾向性十分明显,表现出对人民的同情,对社会前途的忧郁。以及对传统思想的反抗,充分抒发了他远大的政治抱负和积极的人生态度。他的不少咏物怀古的诗篇,也大都寄托了他远大的政治抱负和批判精神。
晚年罢相隐居以后,生活和心情的变化,引起了诗风的变化,创作了教多的描写湖光山色的小诗,也冈多地注意对诗歌艺术的锤炼。名作很多,如〈船泊瓜州〉"京口瓜州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这些小诗,新颖别致,炼字炼句妥贴自然,艺术上确实比早年成熟了,但往年诗中洋溢的那种政治热情,这时是大大减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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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1)
王安石(1021—1086年) 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因此也称王临川。“博文强记,为文动笔如飞”,二十二岁中进士。1048年任鄞县知县,注意改革吏治,“起堤堰,决陂塘”,注意兴修水利,并于青黄不接时“贷谷于民”,减少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又可使官仓的粮食“新陈相易”。不久任舒州通判,曾写诗抒发“诛抑兼并”的政治主张:“丰年不饱食,水旱尚有时?”(《感事》)“俗吏不知方,掊克乃为材”(《兼并》),揭露吏治腐败。1058年为三司度支判官,次年赴京上万言书,主张变法,以“合于当世之变”。他认为变法的先决条件是选拔人才,因此主张废除靠文辞取仕的科举制度,要从“乡党”提拔官吏。他还认为国家财政困难,主要不是因为官多俸禄多,而应从增加社会财富入手,以发展生产作为理财的前提。其意见未被仁宗采纳。1067年,神宗即位,王安石受到重用,由江宁知府召为翰林学士。他向神宗提出“变风俗,立法度,最方今所急也。”受到神宗的赏识。1068年(熙宁元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主持变法。1069年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作为变法的领导机关。变法以理财为中心,目的是实现富国强兵。内容大致为理财、强兵、育才三个方面。理财方面主要有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均输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等;强兵方面主要有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和设置军器监;育才方面编纂颁行《三经新义》,作为变法的理论根据。王安石变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官僚、大地主对人民的掠夺,因此遭到他们的反对。王安石曾于1074年和1076年两次被迫辞去宰相职务。1085年神宗一死,新法全部废除。第二年,王安石也死去。后来被封为荆国公,也称荆公。王安石变法虽然不能根本解决当时的社会矛盾,但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缓和了阶级矛盾。国库收入增加并有积蓄。所以列宁称他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王安石不仅是政治家,也是思想家,他的名言:“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反映了他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这是王安石变法的思想基础。王安石还是一个文学家,其主要著作有《三经新义》、《字说》、《临川集》等。
(选自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编:《中学历史手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王安石(2)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居不去,江宁成为第二故乡。幼随其父遍历各地,见多识广,深谙民情。庆历二年(1042)举进士,出任潍南东路(治今江苏扬州)判官。庆历七年(1047),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东南)知县,遍访东西14乡,部署水利兴修,创导贷谷与民(为“青苗法”之发端),政绩有声,且对理财必须“资之天地”(即靠发展生产)有独特的见解。皇祐三年(1051)再调任舒州(今安徽怀宁)通判。时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闻其文辞政事有声,交表推荐,均以“家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尽其才”。嘉祐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波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祐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宁。由江宁知府改任翰林学士,应神宗之召,力主变法。熙宁二年(1069)二月,出任参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条例司,准备变法。吕惠卿亦于同时被任为条例司检详文字,成为王安石变法行政副手。是年颁行均输法、青苗法与农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罢制置三司条例,权归中书。颁行保甲法与募役法(先在开封府试行)。此后三年内渐次颁行贡举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与置将法;免役法在开封府试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国。熙宁七年(1074),因外有文彦博、司马光,内有三后(仁宗后、英宗后与神宗皇后)激烈反对新法,郑侠献《流民图》危言耸听,又加新法要员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祐”,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是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
(选自夏东元主编:《中学百科全书·历史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等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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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书画家
刘海粟手书荆公诗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
宋抚州临川人,是北宋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
学家。
王安石少怀大志,博学多思,随父宦游各地,目睹
了北宋“民劳财匮”的社会状况,在哲学,经济,教育
伦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个完整的新的思想体系-“荆公
新学”,旗帜鲜明的标明自己的唯物主义立场,给当时
的思想界带来一丝清新的空气,对后来中国学术思想产
生了较大的影响,也同时为王安石的的政治改革奠定了
思想基础。
王安石自22岁考中进士,踏入仕途,几近三十年
地方官生涯,兴修水利,发展生产,局部地推行了改革
弊政的革新措施。1059年写了著名的《上宗仁皇帝言事
书》,提出了全面改革的主张,为后来的熙宁新法构思
了一幅初步的蓝图。1069-1076年,王安石两度为相,在
他的荆公新学思想基础上,大胆的提出了“天变不足畏
,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振声发馈的政治思想。
为
变北宋“积贫积若非”的政治局面,王安石不顾守
旧势力的反对和阻挠,发动和领导了一场以“理财”“
整军”为中心,以“富国强民”为目的,涉及到社会,
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各方面各个方面的规模巨大,
威武雄壮的社会变革运动。史称“熙宁新法”。王安石
因此被列宁称赞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
在文学方面,王安石不仅在理论上独树一帜,而且
在创作实践上别具一格。他的诗词瘦硬雄直,散文说理
逻辑严密,行文峭菝凌厉,给后人留下1540多首诗歌,
800多篇散文的丰富文化遗产。其诗文《泊船瓜洲》中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堪为千古绝唱。
《桂枝香 金陵怀古》一词写景言志为诗词名篇。散文
《答司马谏议书》《游褒禅山记》作为范文精选入中学
课本。卓绝的文学造诣实为唐宋八大家之中坚,现存著
作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周官新义》,《
宋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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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
王安石是北宋的名相,同时也是一名杰出的思想家、文学家。王安石了解北宋中期的社会危机,于是向宋仁宗《万言书》,要求改革吏治、实行变法。到了宋神宗时期,王安石积极推行 "新法",与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展开斗争,确保"新法"的颁布实施,被列宁称为 “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王安石的诗文造诣也很高,名列唐宋八大家之中,他的文章《伤仲永》,情理兼具;他的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的诗句,至今仍烩炙人口。
一、州县做官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人,于北宋真宗天福五年(公元1021年)出生在官宦之家。十九岁遇父丧,三年居丧期满,正逢科举考试,于是他赴京开封应试,名列进士第四。不久,他被派往扬州担任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从前的制度规定,任职期满,准许呈献文章要求考试馆阁职务,可王安石偏没有这样做。
1047年,他调往亲鄞县任知县。鄞县本是个好地方,灌溉便利,可王安石去时,水道年久失修,以致渠川堵塞,河底朝天。第一年上任,风调雨顺,收成很好,可王安石并没有放弃大兴水利的打算。在征得上司同意后,他利用农闲时组织乡民浚治水道、兴建堤堰,他还把官仓中的谷物借给百姓,丰收后偿还。王安石做事不辞劳苦,认真负责,确为一般 "亲民官"所不及。他在鄞县做的第二件好事,即实行青苗法,贷谷于穷人,抑制土地兼并。当时豪强地主放高利贷,无法偿还的百姓被迫拿土地抵债。他实施青苗法,使官仓中的粮食得以更新,民众也得到方便,有力地打击了高利贷的剥削活动。
王安石目睹北宋吏制的腐败、人才的贵乏,于是大力兴办教育。他一反"近世之法",把鄞县孔庙改为 "县学堂"。他还从越州聘请四明山一带颇有名气的学者杜醇当教学官。为了纪念壬安石的政绩,鄞县人民为他立祠庙,并且历代祠祭,经久不衰。
1057一1058年,王安石先后担任了常州知州、江南东路提点刑狱。这时文彦博是宰相,向皇帝推荐王安石,说他淡泊名利,请求越级提拔,以便遏制官场上为名利奔走的不良风气。不久,朝廷召他考试官职,他没参加。欧阳修推荐他任课官,他则以祖母年高为由来推辞。在担任地方官的十几年间,无论是做知州,还是任监司官,他都努力做一些实实在在、兴利除害的事情。
二、上 《万言书》
岳麓书院藏书楼 北宋
1058年10月,王安石被调任三司度支判官,成为京官。在外任官十儿年,此时的王安石己积累了丰富的地方吏治的经验。体察社会弊病、了解民间疾苦的王安石上任后,决心推行改革。北宋中期,却尤外患并存,酿成社会危机。于是王安石站出来,向仁宗上了《万言书》,系统地提出了改革的意见。但仁宗皇帝没有重视,他本来就懦弱平庸,晚年又沉溺深宫,几乎不问政事,于是 《万言书》犹如石沉大海,毫无音信。
两年以后,他调任直集贤院,又任知制郜,就是负责替皇帝起草文告命令的官员。王安石当时兼管纠察汗京刑狱,他性格倔强。开封一青年有一只善斗的鹑鸟,有人向他要,他舍不得给。有个朋友私自将鸟拿走了,该青年追上朋友并将其杀了。开封府判处青年死刑,王安石则认为青年捕杀盗贼,应视为无罪。于是弹劾开封府的错误审判,状告到大理寺。但大理寺也认为开封府判得对。后来,仁宗下诏要王安石认错,而王安石还说:"我无罪。"拒不认错。 在1058年的《万言书》中,王安石系统地提出了变法意见。首先提出:"现在社会财力一天天缺乏,风俗一天天衰败,士大夫们不能不为社稷担忧。造成这种形势的症结在于:如今的法度多不合时宜。现在应该从实质上学习先王的政治,进行改革。"他还指出,针对吏治腐败、人才缺乏的问题,要改革学校、科举、恩荫,从地方提拨有用的人才来治理天下。针对财政困难、官吏贪污等问题,他都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最后提出,改革的关键在于皇帝,皇帝要坚持改革,不能因流俗相侥幸之人的反对而半途废止。
宋神宗还当太子时,就对王安石的 《万言书》十分赞赏。太子府掌文书的记事官韩维是王安石的好友。每当他在神宗面前讲的意见得到称赞时,就说:"这其实都是我朋友王安石的观点。"后来,韩维升为太子庶子,便推荐王安石替代自己的原位。神宗一即位,就立即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几个月后又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这样,神宗直接倾听王安石的改革建议。
第一次召见时,宋神宗就问:"治理国家,首先要抓什么?"王安石回答道:"首先要选择方法。"又问:,唐太宗如何?"答道:"陛下应当效法尧舜,何必说唐太宗呢?尧舜的方法,非常简便、非常关键、非常容易。只是后来的学者不能理解,就以为高不可测了。"神宗对王安石的回答非常满意,叮嘱他全心全意辅佐改革。在一次讲席以后,神宗将王安石单独留下来,咨询变法措施,王安石趁机要宋神宗坚决排斥反对变法的人。这一年,河北大早,国家财政由于救灾费用巨增而出现紧张局面。十一月,在祭天活动中,
神宗让学士们议论救济的方法时,王安石与司马光争论起来。神宗看出两人争论的焦点反映出了两条根本不同的救弊路线。司马光宝张缓变;而王安石要剧变,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宋神宗很赞赏王安石的魄力,下决心排除各种干扰,启用王安石变法。
三、入相变法
1069年2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并设置了整顿财政相商议变法的专门机构 —— 三司条例司,由王安石主持,开始实行变法。1070年12月,又任命王安石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宰相,赋予他更大的权力以推动变法。在任宰相执政期间,他辅佐神宗实行变法,掀起了持续十六年之久的熙丰改革运动。这场改革发起于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至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神宗病逝而结束。"它可分为熙宁新法与元丰改制两个阶段。宋神宗自始至终是变法的领导者,他对王安石非常信任,甚至王安石顶撞了他也不计较。王安石更是感激皇上的恩遇,以天下事为己任,倾全力实行变法。 熙丰改革的目的是富国强兵,为达此目的,王安石陆续推出青苗法、均输法、农田水利法、募役法、市易法等,这属理财富国一类;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等,则属于整军强兵一类;更贡举、兴学校等,则属整顿吏治、培养人才一类。变法的中心是"理财","理财"的方法是 "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青苗法于1069年9月颁布。在青黄不接时,政府主动向农民发放贷款救急,一年按春、秋发放两次,要他们二分的利息。春天分发出去的须秋天收回。农田水利法(或称农田利害条约)于1069年11月颁布,规定各地兴修农田水利工程,工料由当地居民照户分派。均输法发布于1069年7月。朝廷征调财物时,考虑到富商垄断物资,抬高物价,从而使百姓困苦不堪,于是均输法规定征调权统归
发运使,由发运使掌管六路、京师生产和府库的储备等状况,然后根据实际需要和各地产品肯况征收,由国家调剂有无、权衡贵贱、统一运输,所谓 "徒贵就贱,用近易远",从而打击商人牟取暴利的行为,给农民减轻了一些负担。
募役法是熙丰变法中影响最大的一项改革。王安石在制订过程中慎之又慎,与神宗商议两年才颁行,从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到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才付诸实施。这是王安石最得意的一项新法。募役法又称免役法,北宋中期,差役的危害极大,但官户、将吏、僧道户、女户、单丁户、城市居民户和商贾均可享受免役仅,繁重的兵役就落到农村中的小地主和自耕农身上,对农村生产力摧残极大。王安石改革时规定,按百姓家庭财产多少,分别让他们出钱雇人充役,使本来不服役的家庭也都一律出钱。这样,自耕农免除了差役,而朝廷增加了收人。
保甲法,王安石在上 《万言书》中就己经提出过。保甲法实行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镇压农民各种形式的反抗。把乡村人口编入籍簿,两名男丁取一人,十家为一保,保丁都发给弓督,农闲时操练,教给他们战斗的方法。保甲法作为改革冗兵弊病的措施,为国家节省了巨额经费。作为封建政治家,王安石的远见卓识,己能从此窥见一斑了。
在培养人才上,王安石对学校进行整顿,改组太学,扩大太学生名额,增至一千人。为统一上下思想,以推动变法的开展,王安石亲自编订各学校统一教材。他注解了《诗经》、《尚书》、《周礼》三部书,几科举考试,都奉为教材。
熙宁变法使 "富国强兵"收到了一定效果,尤以 "富国》成效最大。公元1078一1085间,"中外府库无不充盈","可以支二十年"。边防方面也取得成效,1072年,在变法高潮中,经略安抚使王韶曾取得了打败西夏、收复熙河等五州二千里土地的胜利,使唐中叶以后失陷二百年的旧疆重归故士。由此可见,变法在
一定程度上扭转了 "积贫积弱"的局势。
四、变法失败
王安石在宋神宗支持下进行变法万从一开始就遭到许多人的反对。反对派以司马光为首,在太皇太后和歧王赵颢的支持下,对新法进行了全面的攻击。
守旧派反对改革,首先制造谣言,阻挠王安石上台参预大政,王安石以身许国,义无反顾,面对流言,毫不畏缩。1067年,神宗刚把王安石调到京师,守旧派就预感到力主改革的他将被重用。一时间,朝廷中刮起一股阻挠王安石参政的阴风。当他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后,御史中禾吕海急不可待地捏造了王安石十大 《罪状",攻击他 "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当时王安石刚上任几个月,连司马光也感到惊讶,觉得吕海操之过急。神宗看完吕海的弹幼文,立即退还,弄得吕海难以下台,不得不要求辞官,神宗于是让他做了地方官。王安石推举吕公代替吕海任御史禾。韩畸规劝神宗停止实行变法,神宗有些犹豫,刚想同意韩琦的意见,王安石立即要求辞职。后来司马光为神宗起草的诏书中有 "士大夫沸腾,百姓骚动"等言语,使王安石大怒,他立刻上章为自己辩护。神宗深感王安石的说法有道理,于是没有采纳韩琦的意见,而继续任用王安石管理政事。
反对派认为,变法针对那些地方富豪是不应该的,他们是国家政权的基础,如果把他们都搞垮,一且边境形势紧张,需要兴师动众,军需的钱粮将没有着落。他们反对保甲法,担心保丁习武,一且灾荒出现,保丁就会拿起武器,成为国家的大患。对于青苗法,反对派认为政府实际上是在放高利贷,有损国家体面,而且荒年借贷肯定要亏本。在推行免役法上,两宫皇太后亲自到神宗面前哭诉,说她们的亲属被强迫交纳很重的免役钱,恐怕京城会因此发生动乱。
对于反对派的责难,王安石据理进行反驳。1070年3月,宋神宗问王安石:"外边传言,朝廷认为 。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这是什么话?朝廷哪有过这样的话?"王安石没有正面回答自己是否说过 "三不足",而是写了《上五事札子》,对反对派攻击最厉害的五件事进行了反驳。"三不足"口号是1072年王安石提出来的。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春,司天监灵台郎元瑛奏言:“天久阳,星失度,这是由于强臣擅国,政失民心之故,应当罢免王安石。"枢密使文彦博为了阻挠市易法,居然上书说:"市易,招民怨,致使华山都崩塌了,这难道不是上天在警告吗?”反对派企图借一些自然异常现象动摇神宗,打败王安石,以废新法。因此,王安石勇敢提出?quot;天变不足畏"的响亮口号。1075年10月,彗星出现,在当时被称做 "妖星",反对派趁机又掀起一次反对变法的高潮。由于王安石对天象有朴素的唯物论知识,保守派的阴谋才末得逞。元瑛被刺而发配到英州,文彦博的奏章被扣压并被派出去任魏地的留守。
五、罢相还乡
王安石任宰相期间,一次礼官讨论确立太庙中太祖牌位方向的位置时,王安石擅自决定把信祖的牌位奉人太庙中,参加讨论的官员联合起来与王安石争论,也没能改变他的决定。上元节晚上,王安石随圣驾骑马迸人宣德门,守门卫士阻止呵叱,并鞭打王安石的马匹。王安石大怒,上章要求惩治这些卫士。御史蔡确为卫士辩解,但神宗最终还是杖打了卫士,·斥责内侍。壬韶开凿熙河向朝廷报功,神宗认为这是王安石的建议,解下随身的玉佩赐给了王安石。由此可见,王安石在当时是多么受神宗宠信。
但宋神宗在反对派的强大攻势面前还是开始动摇了。1074年4月,天下大早已经八个月了,反对派声言这是上天不满的表现。王安石的一个学生郑侠在反对派的支持下,上书神宗,并献上《流民图》,并说:"旱灾主要是新法招来的,罢了王安石的官,天就会下雨。"宋神宗反复观看该图,因此对变法有些怀疑。王安石不得不自请辞退。于是神宗罢免了他的宰相职务,而任命他为观文殿大
学士、江宁知府。
吕惠卿服丧期满后,王安石不停地推荐他,神宗任用吕惠卿为参知政事,又经王安石举荐,韩绛被封为宰相。这二人坚决支持王安石制定的成法,继续推行新法。吕惠卿是个品德不佳的人,他早想取代王安石,很怕王安石再度被重用,于是千方百计寻找机会打击王安石。他借办理郑侠案件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又制造李士宁狱案,想进一步陷害王安石。他的阴谋被韩绛发现了,他利用自己的权力加以阻挡,并向神宗揭发此事,密奏神宗召回王安石执政。神宗也深感变法少不了王安石,于是,1075年2月,又下诏恢复王安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职。
复相后,吕惠卿不但不协助王安石推行新法,反而伺机打击王安石,变法派内部出现裂缝。这时,随着反对派攻击的日益激烈,神宗对王安石的信任度也不如以前高了。10月,有一颗善星出现在东方,神宗下诏征求直言得失,并询问政事中不符合民众利益的地方。当王安石上书劝解时,神宗却说:"为什么不能使冬天严夏天暴雨这种怨恨消失呢?"气得王安石称病卧床,后经神宗劝勉,才肯上朝理事。 1076年6月,王安石的儿子因吕惠卿等攻击生病死去。王安石再次出任宰相后,曾多次托病请求离职,到了儿子死去,他更是悲伤不已,加上身体有病,他极力请求辞职。王安石想自己任相八年,日夜操劳,不顾毁誉,力排天下异议和诽谤,改革弊政,新立法度,已初具规模。只要神宗在改革上方向不变,新法就不会废。神宗明白,此次王安石求退之心不可回,再三挽留不住,1076年10月,神宗同意他辞职,以带使相兼判江宁府,让王安石回金陵。1079年又封他为荆国公。这就是王安石第二次罢相。
王安石罢相后,宋神宗仍坚持进行了一些变法。选用的执政大臣,都是和王安石共事多年或制定新法的人,基本上遵循王安石的改革方向。神宗于1085年3月病逝,年仅三十八岁,其子十岁的即位,称宋哲宗。
王安石退居金陵后,一直过着隐士般悠闲的生活。他在江宁府城门外筑宅,离城七里,离蒋山亦七里,称其家园为 "半山园"。人们常见他骑马漫游于各地湖山,借山水、参禅来安度晚年,此间,他作了不少诗。
在金陵时,常有人来访。其中王安石与苏轼在金陵的交往,被传为佳话。
王安石长苏轼十六岁,在青年时代,都以才学出众而引人注目。欧阳修为北宋文坛领袖,他最欣赏的两个人就是苏轼和王安石。王安石、苏轼文学成就均十分突出,均被誉为 "唐宋八大家"之一。在政见上,他俩都主张改革,苏轼并非像司马光那般保守,只是在改革的步骤和方法上见解不一。如此两个佼佼者,在熙丰变法中成了政敌。王安石执政时,苏轼曾反对新法,屡遭默降。然而两人均无害人之心,苏轼对新法并未一概否定。1079午,苏轼因 "乌台诗案"下狱,王安石已不在京师,惊闻之下,立即在金陵设法营救。
1080年,苏轼由黄州迁至汝州,途经金陵,多年役有交往的苏、正在金陵友好地相会了。在苏轼逗留金陵期间,两人迸行了多次交谈。他们在一起谈诗、诵佛。他们在往来的书信和诗中,王安石破例与苏轼谈及了时事,诸如关于用兵西夏等。其中王安石的《北山》诗:
北山输绿涨横玻,直堑回塘滟滟时。
细数落花因坐久,缓寻芳草得归迟。
这是他与苏轼一道游北山后写的诗中的一首。金陵相会,使苏轼更加了解了安石的为人,后来他逢人就称赞:"不知几百年,方有如此人物。"
1084年,王安石得了一场重病,神宗派了御医赶赴金陵诊治。病愈后,他把半山园宅第施舍给寺庙,神宗赐额 "报宁禅寺"。自己则在城中租屋居住。
1086午4月,终年六十六岁的王安石在愤憋中去世。哲宗即位,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相,保守派掌权并开始废除新法,坏消息接连而至,使王安石痛不欲生。王安石死后被追封为 "太傅";绍圣年间,赐溢号为 "文",配享神宗的庙庭;徽宗时,又配享文宣王庙。而钦宗时,皇帝下诏停止他文宣王庙配享。高宗采纳赵鼎、吕聪的意见,削去了其 "舒王"的封号。

其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