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 由投票者2008-06-12 20:12:31选出
千万不要这样!!!
1)在法律上,房子还是原卖方的;
2)就算是赌咒发誓/签了协议公证,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房子还是卖方的,你要知道,卖方最多是违反协议,公证不能解决问题(公证处不会帮你追讨),换句话说:原卖方可以处理他名下的房产(包括出售/出租/抵押给他人);
2)如果卖方将房子转让/出租/出售给他人,你只能搬走;
3)如果卖方将房子抵押给某人/某机构,造成房子的查封/拍卖等,你没有办法,也没有权利阻止,到时房/财两空啊!!
4)如果卖方一直遵守协议,你也不能转让/抵押/出租/出售此房,其实丧失了此房的大部分权益,同买一个农民房差不多;
我有沉痛的教训,各位朋友,千万不要买这种房,会房/财两空的!!
我在2001年买过一代理介绍的房,说是什么婚姻纠纷房,法院判的归女方,但房产证上面是男方的名,女方回老家特便宜出售,当时周边都是5000多,这房只卖2000多,我一贪心就上当了,合同/公证/等什么都签了,手印也按了很多,就是没有办过户!钱付了后找谁也不没用,现在房被银行拍卖了,我一分钱也没有得到,还赔了装修,千万不要上当啊!很多承偌,协议,公证都是没有用的,MD,当时的代理还是一个朋友,不过就算打死他也没用,一定要过户,一定要到国土局办手续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血的教训啊!!!
其他回答(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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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巨严重,没过户在房管局视为买卖不成立。即使把房给你住,简单一点就是说房主暂时把房子租给里,不收费而已。哪天脑筋转过来,拿者房本将你驱逐出“境”你毫无办法,因为他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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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过户!!!
否则永远都不会是你的房产。产生纠纷时,法律也不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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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不具有法律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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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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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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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没风险,买方当然有风险,理由如下:
第一:你付了款,他要是卖给别人跑你你怎么办。
第二:你不可以转让。
第三:法律上房子还不是你的。
降低风险,贵重物品,如果签了协议,卖方不配合过户,
法律上是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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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啊。
楼上几位同志说的都挺对的。 现在国家又出台个人生活必需品包括单一房产都将不能被拍卖了(说的不是原话),这条司法解释就是说,如果你把钱给了那个人,只要产权是他的,改日,他若把你赶走,就算你告到法院,胜诉了,法院都没有权力处置这套房啊。所以,务必小心。房子那么大一笔款都花了,再多花几个小钱买个终生保险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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