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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已解决问题最佳答案 - 由投票者2008-06-13 03:03:48选出
2005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规定完全手册
在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每年都有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方面的条款,其主要内容有3点:
1.报考高等学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制订体检工作的组织办法,由县级(含)以上招生委员会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考生的体检应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3.省级招生委员会应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一所终检医院,负责协调有关方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此外,各高等学校都明确规定,被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一般地分两种情况,一是专业有特殊要求者,若新生身体条件不满足,学校或给予调整专业,或先让其入学,经过一段时间(如两周或一个月)后进行再测试,若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也有学校保留入学资格,让其先回家治病,病愈复检合格再办注册手续。二是发现体检时有冒名顶替、徇私舞弊及弄虚作假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患下列疾病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也就是说,患有下列疾病者虽未被剥夺考试的权利,但即使报名参加了高考,哪怕考分再高,高校也不会录取,只能待病好后再考。
详见http://www.cnnb.com.cn/gb/node2/channel/jylx/node37106/node37107/userobject7ai1076733.html
其他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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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当然了!不过不用害怕,那只是列行一下手续而已!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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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身体怕什么?还能查出隐行病提早治疗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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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当然了!不然万一你那个有问题没有发现问题不就隆重了。














